婁逞

陰為陽,事不可。

婁逞

據《南史》(《南齊書·謝論傳》)記載:南齊東陽女子婁逞,變服詐為丈夫。粗會棋博,解文義。游公卿門。仕至揚州從事而事泄。明帝令東還,始作婦人服。嘆曰:“有如此伎,還為老嫗,豈不惜哉。”史臣曰:“此人妖也。陰為陽,事不可。”後崔惠景舉事不成應之。

大意是說:“齊朝東陽地方,有一個名叫婁逞的女子,知書識禮,有點文才粗略地懂點圍棋,可在當時,女子下棋沒有對手,心高氣傲的婁逞並不滿足現狀,不甘心一輩子做個婦人,嫁個好夫婿,相夫教子,把才華浪費在閨幃之中平淡一生,她渴望像男子那樣嘯傲宦海,做出一番驚天動地的事業來,於是她就學花木蘭女扮男裝走出家門,離開故鄉,依靠圍棋之技和所學的文化才識,遍游公卿,後來連齊明帝也聽聞了她的名聲,被任命為揚州議曹從事。可惜後來人們發現了這位從事大人是位喬裝打扮的女子,於是皇帝的一道聖旨,將其遣送還鄉。婁逞換上女裝上路,嘆息不已:“我雖有這樣的本事,卻依然要作老婦打扮,真是太可惜了。”

這是我國歷史上第一位記載在正史的女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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