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衛守備署

1645年(清順治二年),清政府在威海衛設守備署,原威海衛指揮使司的掌印指揮陳萬言被“揀選”為署理守備,其職守仍如明代。

歷史

1659年(順治十六年),衛守備管理庶政,兼理屯務,與州縣平行。守備以下,僅設經歷司(經歷一人)掌理文牘和軍民詞訟,儒學教授(一人)掌理學校與教化。

隨著衛守備署的建立,原左、前、後三所各改設千總一員,稱所千總,管理所內事務,隸於衛守備;明代設的百戶、總旗、小旗等官員均裁廢。1655年(順治十二年),左、前二所歸併入衛;1702年(清康熙四十一年),後所也歸併入衛,威海衛僅存衛守備署一級機構。

1735年(清雍正十三年),威海衛併入文登縣,衛守備署撤銷。文登縣將其溫泉鎮巡檢司移駐威海衛城,改為威海衛巡檢司。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英國強租威海衛,衛城以外均成租借地,巡檢司仍設於衛城內,管理城內治安,直至辛亥革命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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