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曾撰寫《國家工作人員的司法認定》、《新形勢下如何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隊伍建設》、《檢察長不同意檢察委員會多數人的意見怎么辦——兼談對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修改》、《立案監督的理論與實踐》等理論調研文章,被上級和各類刊物採用。於2010年擔任山西大學法學院研究生實踐導師。
於2010年擔任山西大學法學院研究生實踐導師。為“偵查監督類”業務專家。
姚錦,男,漢,1968年4月13日出生,大學本科、法學學士,1990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曾任大同市人民檢察院書記員、助理檢察員、檢察員、研究室副主任、偵查監督處處長、大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反貪局副局長(主持工作)。山西省刑法學會理事、大同市法學會刑事法律研究會副會長,現任大同市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個人履歷
曾撰寫《國家工作人員的司法認定》、《新形勢下如何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隊伍建設》、《檢察長不同意檢察委員會多數人的意見怎么辦——兼談對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修改》、《立案監督的理論與實踐》等理論調研文章,被上級和各類刊物採用。於2010年擔任山西大學法學院研究生實踐導師。
於2010年擔任山西大學法學院研究生實踐導師。為“偵查監督類”業務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