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評選條件
具有山東理工大學正式學籍的普通本專科學生,凡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且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參加評選:
1、評選對象必須是特困生;
2、學習成績、綜合考評均列班級前十名,或在某方面取得優異成績者。
二、 評選方法
1、獎學金每年九月評選一次,成立“姚福生院士優秀特困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具體負 責評審工作,評審會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
2、獎學金由本人申請,經所在班級填寫推薦意見,院(系)學生科同意後,報所在院(系)黨組織;
3、推薦材料由院(系)負責審核,初選名單在各院(系)張榜公布,接受同學評議。通過評議的名單,經院(系)黨總支審查同意,按院(系)推薦名額向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推薦,由評審委員會審批。
三、 管理和發放
1、“姚福生院士優秀特困生獎學金”由校獎學金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
2、該獎學金設一等獎8名,頒發榮譽證書及獎金1000元人民幣;二等獎15名,頒發榮譽證書及獎學金800元人民幣;三等獎20名,頒發證書及獎學金500元人民幣;
3、各院(系)應大力宣傳獲獎優秀特困生事跡,以激勵特困生刻苦學習,奮發有為;
4、獎學金獲得者若存在弄虛作假、賄選等不良行為,或違紀受到學校紀律處分,取消其榮譽稱號,追回所得獎金,並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