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克楓

姚克楓

姚克楓現為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DHH)合伙人律師,並擔任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法律工作委員會主任,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智慧財產權業務研究會主任。

簡介

姚克楓現為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DHH)合伙人律師,並擔任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法律工作委員會主任,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智慧財產權業務研究會主任。
姚克楓律師主要業務方向為智慧財產權、網際網路、電子商務、投融資、企業法律風險防控等相關領域,姚克楓律師主辦及指導團隊成員代理了數千件涉及智慧財產權類別的訴訟、非訴案件。姚克楓律師目前正在擔任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新浪網、奇虎360、優酷網、土豆網、國金黃金集團、HTC、高德導航(高德地圖)、套用匯APP等多家知名單位、網站的常年法律顧問。
從業以來,姚克楓律師曾先後為榮寶齋、小熊線上、天極網、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聯邦快遞、科勒衛浴、中電國際、資生堂、同仁堂、社科院文獻信息中心、中國建設銀行、北京銀行、中關村線上、樂視網、海潤影視、優酷網、奇虎360、鳳凰網、土豆網、新浪網、百度、國際電影、國金黃金集團、北京郵電大學、萬學教育·海文考研、逗游網、自游網、高德導航、套用匯、中國青年網、中國新聞網、法治周末報、朝陽衛生局、HTC手機、深圳巨靈數據、恆匯貴金屬、速幫科技、中國電子商務協會、中國城市發展研究會、金融界等國內外知名單位、網站提供相應法律服務。
姚克楓律師代理了大量具有社會影響意義的案件,部分案件屬於中國首例或創新型案件,部分案例被最高院、全國律協知產委等權威機構評為典型案例或優秀案例。
姚克楓律師曾獲北京網際網路宣傳管理辦公室頒發的“首都網際網路社會監督工作優秀貢獻獎”。

擅長領域

智慧財產權、網際網路法律事務、電子商務、投融資領域等

教育學歷

北京理工大學工學學士學位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第二學士學位

從業經歷

中國德和精品律所聯盟(ECLA)智慧財產權團隊副主任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執業專利代理人
具有律師執業資格、專利代理人執業資格、拍賣從業資格

社會職務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法律工作委員會主任
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智慧財產權業務研究會主任

青島仲裁委員會 仲裁員

主要業績

姚克楓律師主要業務方向為智慧財產權、網際網路及相關法律事務,姚克楓律師主辦及指導團隊成員代理了數千件涉及智慧財產權類別的訴訟、非訴案件。
姚克楓律師目前正在擔任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新浪網、奇虎360、優酷網、土豆網、國金黃金集團、HTC、高德導航(高德地圖)、套用匯APP、朝陽區衛生局等多家知名單位、網站的常年法律顧問。
從業以來,姚克楓律師曾先後為榮寶齋、小熊線上、天極網、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聯邦快遞、科勒衛浴、中電國際、資生堂、同仁堂、社科院文獻信息中心、中國建設銀行、北京銀行、中關村線上、樂視網、中凱文化、神州商祺、海潤影視、優酷網、奇虎360、鳳凰網、土豆網、新浪網、百度、國際電影、國金黃金集團、北京郵電大學、萬學教育·海文考研、逗游網、自游網、高德導航、套用匯、中國青年網、中國新聞網、法治周末報、朝陽衛生局、HTC手機、上海百事通、深圳巨靈、恆匯貴金屬、速幫科技、中國電子商務協會、中國城市發展研究會、金融界等國內外知名單位、網站提供相應法律服務。
姚克楓律師代理了大量具有社會影響意義的智慧財產權、網際網路糾紛案件,部分案件屬於中國首例或創新型案件,姚克楓律師代理的案件包括如下:
代理新浪抗訴北京優朋普樂、遼寧東北網路台等侵犯著作權糾紛案(涉案作品《手機》),在一審敗訴的情況下,二審改判新浪勝訴,駁回優朋普樂的全部訴求(北京高院2014年度智慧財產權典型案件之一,《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與審判指導》2015年第一輯收錄);
代理奇虎360訴上海青年報(電子版)名譽權案,一審勝訴;
代理中國首例網際網路機頂盒著作權案—在眾多知名專家教授出具相反意見的專家論證書的證據下,仍堅持提出獨立的律師意見,最終一審法院採納姚克楓律師部分建議,認定精倫間接侵權,樂視網勝訴。抗訴後,二審全部採納姚克楓律師意見,改判認定精倫直接侵權,增加一倍賠償額,代理權利人樂視網二審改判勝訴(2013年該案獲得中國律協智慧財產權委員會評選的2012年度智慧財產權十佳案例獎);
代理奇虎360訴百度吐槽360專題詆毀的不正當競爭案(該案獲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頒發首個行為禁令,併入選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的歷年典型不正當競爭20起案例);
代理新浪網被徐傑敖訴涉及網路名譽權糾紛案(2014年10月9日最高法公布8起利用信息網路侵害人身權益典型案例之一)
辦理天津泥人張第六代傳人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代理被告鳳凰網一審二審均勝訴,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入選2012年中國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50件典型案例);
組織惠普筆記本消費者針對惠普筆記本產品質量問題的集體維權活動,在中國地區首次成立專門的惠普筆記本消費者維權律師團,並被前期團隊律師推選為維權訴訟團團長,推動了惠普筆記本質量問題登上315晚會,該案所涉及的事實在2011年315晚會進行了公開報導;
代理網尚公司向最高院申請再審江西廣電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最高院發回重審(該案推翻了此前江西高院對境外影視劇權利所持的不保護標準,結束了當地境外影視劇無法維權的局面);
代理最高人民法院再審中凱文化《宮S》著作權案件,成功發回重審,推翻此前河北高院對韓劇權利的認定標準,結束了當地韓劇無法維權的司法實踐;
在上海美芙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訴湖南衛視、優酷網、土豆網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中,提出避風港抗辯理由,法院最終適用避風港駁回上海美芙諾對優酷、土豆的全部訴求(首例適用避風港免責的不正當競爭案);
代理首例旅遊網站間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代理自由網被旅人網訴涉及旅遊攻略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代理首例考研培訓機構不正當競爭案(海文考研訴跨考考研商業詆毀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一審二審均勝訴);
代理奇虎360訴百度微博詆毀不正當競爭案勝訴(國內首例惡搞企業標識構成不正當競爭案,一審勝訴);
代理奇虎360訴百度hao123網站平台發布詆毀奇虎公司商譽的新聞標題的不正當競爭案(一審勝訴,獲得北京市商業詆毀類最高額的不正當競爭賠償);
代理優酷土豆集團訴百度盜播電視劇作品大規模系列著作權糾紛案件(32起終審均勝訴,就該案兩次接受中央電視台節目採訪);
代理優酷網被方舟子訴肖像權、姓名權侵權案(二審法院確立反通知規則有效,判令視頻網站在人格權上適用避風港免責,首例人格權適用避風港免責案例);
代理中國新專利法實施後首例專利糾紛案件,中國家具業首例專利糾紛案;
代理某公民訴尚智喜品牌特許經營契約糾紛案,獲得勝訴,法院判決特許經營契約無效(特許經營條例頒布後首例特許經營契約糾紛案件);
代理國內首例部落格告部落格名譽權案勝訴;
代理某法律網站CEO向國家工商總局提起對騰訊反壟斷調查申請案件(首次因反壟斷糾紛被工商總局邀請會晤);
代理中國首例網路課堂欺詐糾紛案(案件審理全程被中央電視台法制頻道《庭審現場》全部收錄);

主要社會活動與榮譽

2014年5月,榮登《方圓律政》雜誌封面人物。
2014年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前,發起並聯合北京、北京、山東、陝西、湖北、雲南、江蘇等全國各地近20名網際網路領域智慧財產權律師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寄發了“關於將網路搜尋引擎競價排名推廣服務納入廣告法監管的立法建議書”,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2013年,被北京市朝陽律協授予“先鋒青年律師”稱號;
2012年5月,獲得了北京網際網路宣傳管理辦公室頒發的“首都網際網路社會監督工作優秀貢獻獎”;
2011年1月,被北京市網際網路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評選為“2010年度北京網際網路行業自律先進個人”;

著作與論文

《利於信息安全流動》2013年1月1日人民日報報紙第2版
《發揮法官裁量權為網路定標》2013年8月方圓律政雜誌P41
《網民信息的集體“裸奔”》2012年2月法律與生活雜誌P38
《外灘地王案:惡意之爭》2013年5月中國房地產業雜誌
《關於網路傳播作品定罪量刑的討論》2011年夏季刊北京德和衡通訊雜誌
《網路著作權維權應當正當》2014年6月德和衡律師雜誌
《中國首例網際網路電視機機頂盒侵權案始末》2013年第1期ECLA法律在行動雜誌
《對於影視劇信息網路傳播權權利規範問題的思考》2011年夏季刊北京德和衡通訊雜誌
《國內首個惡搞企業標記構成不正當競爭判賠案例》2014年10月德和衡律師雜誌
《國產手機專利之爭:走向國際化的一步》2014年12月10日企業觀察報
《律師辦理商業秘密法律業務操作指引》2014年修訂版執筆人之一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