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來滬打工的年青夫婦,為圖錢財,妻子通過網際網路主動搭訕男網友後,並以其“性”為誘餌將男網友騙至旅館,讓丈夫進行敲詐,從中獲取不義之財。今天,上海市閘北區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丈夫伍祖光和妻子王英妹有期徒刑九個月。
今年1月7日凌晨,妻子通過網路聊天搭識網友秦某後,與丈夫共同預謀敲詐其錢財。當日晚9時許,妻子將網友騙至上海市滬太路上的一家賓館3030房間,假裝同意與其發生性關係時,丈夫則糾集4名小兄弟(均在逃)衝進房間對網友進行威脅,並敲詐得人民幣600元和1部價值人民幣2897元賽格星際G2046型行動電話,及1塊價值人民幣1504元鎢鋼男式手錶,後逃逸。同年1月18日、2月18日,夫婦先後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伍祖光、王英妹夥同他人敲詐被害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應予懲處。鑒於兩名被告人系初犯,到案後認罪悔罪的態度較好,均可酌情從輕處罰。故法院最後做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