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究制訂全市牆體材料革新與建築節能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措施,,並抓好組織實施、檢查督促工作;
(二) 協助市牆體材料革新與建築節能領導小組做好有關部門之間組織協調工作,圍繞本地區牆改與建築節能總目標,按照各自的職責範圍,促進共同做好發展新牆材與推廣節能建築的工作。
(三) 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研製、開發、生產、確認等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新型牆材生產企業調整產品結構、研製開發生產新型牆體材料;
(四) 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推廣套用的管理工作,參與新型牆體材料套用技術的研究,配合編制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
(五) 負責節能建築的推廣套用工作,參與節能建築的技術研究,配合編制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
(六) 協助開展違反牆改與建築節能行為的查處;
(七) 負責本級新型牆體材料發展基金徵收、使用、返還、獎勵等工作,監督指導縣(市)、區征管、解繳新型牆體材料發展基金。
(八) 負責組織牆材革新與建築節能工作總結、信息交流、技術培訓、統計報表、宣傳發動和目標責任管理工作;
(九) 完成市牆體材料革新與建築節能領導小組和主管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