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籃球賽

奧運會籃球賽

籃球比賽,是第29屆奧運會主要賽事之一。1904年,在美國聖路易斯舉行的第3屆奧運會上,美國的2支球隊首次將籃球進行了表演展示。1936年,在第11屆柏林奧運會上,男子籃球終於被列為奧運會的正式比賽項目。而女子籃球,直到1976年的第21屆蒙特婁奧運會上才成為正式的比賽項目。

基本信息

項目起源發展

籃球運動於1891年起源於美國,它是由美國麻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舊譯麻省春田)市基督教青年會(YMCA)訓練學校的體育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Dr.James Naismith)發明。

1892年傳入加拿大和墨西哥,1893年傳入法國,1895年又傳入我國。1904年美國青年會男子籃球隊在第3屆奧運會上進行了表演,此後,籃球運動逐步在全世界開展起來。1932年6月18日,在瑞士日內瓦成立了國際業餘籃球聯合會(簡稱國際籃聯)。1936年第11屆奧運會上,男子籃球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女籃則在1976年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

奧運競賽規則

籃球比賽由兩個隊參加,每隊上場5人,其中1人為隊長,替補球員有7人。

將球投入對方球籃得2分;在3分區外投入對方球籃得3分;罰球中1次得1分。

比賽由4節組成,每節10分鐘。在第1節和第2節(第一半時)之間,第3節和第4節(第二半時)之間以及每一決勝期之前有2分鐘的比賽休息時間;兩個半時的比賽休息時間為15分鐘,以全場得分多者為勝。

如果在第4節比賽時間終了時比分相等,需要一個或多個5分鐘的決勝期來繼續比賽,直至決出勝負。

比賽中每隊的換人次數不限。但是,要登記的暫停在第一半時的任何時間每隊可準予2次;在第二半時任何時間可準予3次;每一決勝期的任何時間每隊可準予1次。

整個比賽過程由裁判員(三人制:包括主裁判員,第一副裁判員和第二副裁判員,二人制:包括主裁判員和副裁判員)、記錄台人員(包括記錄員、助理記錄員、計時員和24秒鐘計時員)和技術代表管理。

籃球比賽中對規則的違反有違例和犯規兩大類。

犯規包括以下情形:

1、侵人犯規:如果對未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由非犯規隊在靠近犯規地點的界外擲球入界重新開始比賽。如果犯規隊處於全隊犯規處罰狀態,則應判給未做投籃動作的隊員2次罰球,代替擲球入界。如果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如果投籃成功,應計得分並判給1次追加罰球;如投籃未中,則要根據投籃的地點,判給2次或3次罰球。

2、技術犯規:屬於非接觸犯規,如不顧裁判員警告;沒有禮貌地觸犯裁判員、技術代表、記錄台人員或球隊席人員;使用冒犯或煽動觀眾的語言和舉止;戲弄對方隊員或在對方隊員的眼睛附近搖手妨礙其視覺;在球穿過球籃後,故意觸及球以延誤比賽;阻礙迅速地執行擲球入界以延誤比賽;假摔以偽造一次犯規等。對技術犯規的處罰,是判給對方2次罰球,以及隨後在記錄台對面的中線延長部分擲球入界。

3、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一名隊員不是在規則規定的範圍內合法地試圖去直接搶球,發生的接觸犯規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犯規後要判給對方罰球,以及隨後在記錄台對面的中線延長部分擲球入界。如果對沒有做投籃動作隊員的犯規應判給2次罰球;對正在做投籃的隊員發生的犯規,如中籃,應計得分並加判給1次罰球。如未中籃;應判給2次或3次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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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賽禮儀

具體應注意以下幾點:

(1)觀眾進出場地要有序,一般要提前到達場地,這是對運動員、教練員和裁判員最起碼的尊重。玻璃瓶、易拉罐飲料不允許帶進賽場,只能帶軟包裝飲料進進球場,但垃圾要用方便袋或者紙袋自行帶出。觀眾最好在比賽的節與節之間或者上、下半時結束後如廁或者買飲料;觀看比賽時請不要坐在通道的台階上。

(2)觀眾的衣著要整潔、大方,不能太隨便,進入體育館後,不要吸菸。在比賽中,不要隨意走動;手機要關機或設定在振動、靜音狀態。不能隨意使用閃光燈,尤其在隊員執行罰球時。

(3)在比賽入場儀式上,當現場主持在逐一介紹雙方比賽隊員時,觀眾要為每一位球員鼓掌。在升參賽國國旗、奏參賽國國歌時,觀眾應該起立行注目禮。比賽結束後,還可能會進行頒獎儀式,觀眾應等場內所有儀式全部結束後再離場。

(4)比賽中,東道國的球隊占盡天時、地利、人和,要注意在為己方球隊加油助威時,不要使用帶有侵犯對方球隊的語言。要為雙方的精彩表演鼓掌,不要利用噓聲影響比賽、打壓對手;不要衝著啦啦隊隊員指手畫腳,也不要使用帶有挑釁性的肢體語言。

(5)良好的互動是籃球場上必不可少的,它可以激起運動員的熱情,使其更好地投入比賽。觀賽過程中,可以隨現場DJ、體育館內強烈節奏的背景音樂(如Defense、Offense)為雙方的運動員加油吶喊。

(6)愛護場內公共設施。


第29屆奧運會

第29屆奧運會設項

比賽時間地點

第29屆奧運會籃球比賽將於2008年8月9日~24日在北京的五棵松體育館舉行。

分配名額

已獲得北京奧運會參賽資格的球隊:

男籃(共12席,已確定9席):中國(東道主)、西班牙(世錦賽冠軍)、美國(美洲錦標賽冠軍)、阿根廷(美洲錦標賽亞軍)、俄羅斯(歐錦賽冠軍)、立陶宛(歐錦賽季軍)、伊朗(亞錦賽冠軍)、安哥拉(非錦賽冠軍)、澳大利亞(大洋洲冠軍)

女籃(共12席,已確定7席):中國(東道主)、澳大利亞(世錦賽冠軍)、韓國(亞錦賽冠軍)、美國(美洲錦標賽冠軍)、俄羅斯(歐錦賽冠軍)、馬里(非錦賽冠軍)、紐西蘭(大洋洲冠軍)

比賽小項

男子籃球比賽 (12支隊伍)

女子籃球比賽 (12支隊伍)

運動員/各奧委會配額

運動員配額: 男144名(12支隊伍,每隊12名運動員) 、女144名女運動員(12支隊伍,每隊12名運動員) 總計288名運動員。

各奧委會最高配額:1支由12名運動員組成的男隊和1支由12名運動員組成的女隊。

器材規格

奧運會籃球比賽用球男女有別。男子籃球比賽用7號球,圓周不得小於0.749米,不得大於0.780米,重量不得少於567克,不得大於650克;女子籃球比賽用6號球,圓周不得小於0.724米,不得大於0.737米,重量不得少於510克,不得大於567克。

建設中的北京奧運會籃球場地狀況

場地設施

籃球場地規格

籃球場地的規格是根據籃球比賽規則規定的。標準籃球場地為一塊長28米,寬15米的長方形平地。球場必須有明顯的界線。界線外至少2米以內沒有任何障礙物,界線與觀眾之間也至少應有2米的距離。

球場長邊的界線叫邊線,短邊的界線叫端線。連線兩條邊線中點的平行於端線的橫線叫中線,中線應向兩側邊線外各延長15厘米。以中線的中點為圓心,以1.8米為半徑所畫成的圓叫中圈。罰球線是一條與端線平行的直線,其中點必須與端線與中線的中點在一條直線上。罰球線以及罰球線兩端連線端線的兩條斜線所構成的區域叫限制區(三秒區)。

限制區加上以罰球線中點為圓心,以罰球線為直徑向限制區外所畫的半圓為罰球區。限制區兩側的斜線上有分位線,供隊員在罰球時使用。場地兩端拱形線外的區域為3分投籃區。

球場上的各條線必須十分清楚,線的寬度均為5厘米。場地的丈量,除邊線和端線從線的內沿算起外,場內各線均從其外沿算起。

籃球球場設施

1.籃板: 兩面籃板應以透明的材質製成,最好是強化安全玻璃,其硬度相當於厚度三公分的木質。籃板的規格為寬1.80公尺,垂直高度1.05公尺,其下緣距離地板最少2.90公尺。籃板的表面應平整,四周畫上自界外線算起,寬為59公分,高為45公分的長方形,此長方形底線的上緣必須與籃圈上端相接。

2.球籃: 球籃包括欄圈和籃網。 籃圈-由堅實的鐵料製造,內緣直徑最少為45公分,最多為45.7公分,並漆成橘色。金

屬籃圈直徑最小為1.6公分,最大為2.0公分。 籃網-應為白色,懸掛於籃圈上,其目的在使球入籃後能稍受阻力,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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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應有十二目以便懸掛在籃圈上,其長度最短為40公分,最長不得超過45公分。

3.球: 籃球必須是正圓體,顏色為橘色,外皮必須用皮、橡膠或合成物質等材質製成,球內氣壓的程度,以從球底部量起約1.8公尺的高度落到比賽場地上,其反彈高度,從球的頂部量起不得低於1.2公尺,或高於1.4公尺。

4.定時器: 定時器為顯示比賽時間、雙方比數和球隊犯規次數,應該裝置在場內每一個人均能清晰看見的地方。

5.三十秒定時器: 三十秒定時器應為自動計時,採用數字式倒數計時,顯示單位為秒。

6.記錄表:所有國際籃球協會舉辦的正式比賽,其記錄表均應由國際籃球總會審定。

7.犯規次數牌: 應為白色底,數字最小尺寸為長20公分,寬10公分。 2×20分鐘賽制,數字為1~5(1~4為黑色,5為紅色)。 4×12分鐘賽制,數字為1~6(1~5為黑色,6為紅色)。

8.球隊犯規標誌: 球隊犯規標誌應為紅色,至少寬20公分,高35公分,置於記錄台上,讓場上每個人都能清晰看見。

第29屆奧運會奪冠熱門

從歷屆奧運會籃球比賽來看,世界強隊多集中在歐美,美國男、女籃尤為突出。在過去的16屆男子籃球和8屆女子籃球奧運會比賽中,美國男籃獲得了12次冠軍(前蘇聯獲得2次冠軍,前南斯拉夫和阿根廷各獲得1次冠軍);美國女籃獲得5次冠軍(前蘇聯獲得2次冠軍,獨立國協1次)。

雖然隨著1992年允許職業選手參賽和美國NBA推行的球員國際化戰略,一些歐洲國家的籃球水平大幅提升,與美國的差距正在縮小,但美國籃球依然保持著領先地位,依舊是奧運會男籃冠軍的有利爭奪者。

歷屆冠軍

年份 奧運會 男子 女子
1936 柏林奧運會 美國
1948 倫敦奧運會 美國
1952 赫爾辛基奧運會 美國
1956 墨爾本奧運會 美國
1960 羅馬奧運會 美國
1964 東京奧運會 美國
1968 墨西哥城奧運會 美國
1972 慕尼黑奧運會 蘇聯
1976 蒙特婁奧運會 美國
1980 莫斯科奧運會 南斯拉夫
1984 洛杉磯奧運會 美國
1988 漢城奧運會 蘇聯
1992 巴塞隆納奧運會 美國
1996 亞特蘭大奧運會 美國
2000 悉尼奧運會 美國
2004 雅典奧運會 阿根廷

歷史名人

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 (籃球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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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史上最偉大的運動員

生日:1963年2月17日

出生地:紐約,美國

國籍: 美國

項目: 籃球

參加奧運會時間:

1984年美國洛杉磯夏季奧運會

1992年西班牙巴塞羅納夏季奧運會

奧運成績:

金牌2 枚

其他成績:

NBA 總冠軍 6次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NCAA 總冠軍 1次 1982年

NBA 最有價值運動員 5次

在職業籃球運動員被允許參加奧運會之前,作為業餘籃球運動員的麥可-喬丹就代表美國隊參加了1984年美國洛杉磯的奧運會,年僅21歲的喬丹在美國球員中得分最高:平均每場17.1分。在這屆奧運會上,美國隊受到的抵抗很少,他們平均每場能贏對手32分。隨後,喬丹開始成為職業籃球運動員,1984年NBA選秀大會上他在第一輪被芝加哥公牛隊選中,他的職業生涯的完美表現讓他成為歷史上最偉大的籃球運動員:他總共五次榮獲NBA最有價值球員稱號,並且十次在NBA 球員得分榜上排名第一,六次帶領芝加哥公牛隊奪得NBA的總冠軍,1991-1993年率公牛完成NBA總冠軍“三連冠”霸業。他一度宣布退役,投身美國職業棒球聯賽,加盟芝加哥白襪隊,但並不順利。棒球生涯受挫的喬丹於1995年3月19日重返NBA。之後於1996-1998年又帶領公牛隊3次奪得NBA總冠軍。1999年1月13日,喬丹宣布正式退役,他的23號球衣也在聯合中心體育館永久退役。到2003年,他成為歷史上第一個在職業生涯中場均得分超過30分的運動員。1992年巴塞羅納夏季奧運會上,職業籃球運動員第一次被允許參加奧運會籃球比賽,喬丹就成為美國“夢之隊”一員,橫掃所有對手,他是球隊的第二號得分手,平均每場貢獻14.9分,總共奉獻37次搶斷,最後決賽中,美國隊以117-85戰勝克羅埃西亞隊,喬丹也奪得自己的第二枚奧運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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