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

七、擬定全旗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旅遊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旗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旅遊產業發展。 旗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孫宏權同志協助局長開展工作,分管旗廣播電視台、旗電影公司、旅遊工作。 《電影管理條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通遼市有關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旅遊業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條例、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奈曼旗有關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旅遊工作的措施辦法,研究制訂全旗文化藝術和廣播電影電視旅遊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旗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二、領導全旗廣播電影電視宣傳,研究制訂奈曼旗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宣傳策劃、創作,負責對重大宣傳的協調和檢查;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三、指導、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具備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的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文學藝術發展,組織、管理全旗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全旗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旅遊從業人員培訓
四、組織推進奈曼旗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旅遊領域的公共服務,指導和監管全旗重點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旅遊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旅遊設施建設。
五、擬訂全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度草案;組織實施全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擬訂全旗文化市場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場;指導、監管、管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全旗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對全旗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和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七、擬定全旗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旅遊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旗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旅遊產業發展。
八、指導和管理文物考古、博物館事業,監督指導文物的搶救、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協調全旗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的申報和全旗文化遺產管理工作。
九、監管奈曼旗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十、承擔管理奈曼旗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的科技工作;負責監管奈曼旗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安全播出和指揮調度。
十一、指導、管理全旗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旅遊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擬定對外交流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二、研究擬訂奈曼旗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指導對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制定的各類旅遊景點、渡假區、涉外飯店、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設施的標準和服務標準。
十四、承辦奈曼旗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信訪、後勤、安保工作;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資、離退幹部、黨建等工作;負責旅遊服務監管工作。
(二)文化藝術股
研究擬定全旗社會文化事業、文學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旗文學藝術創作和生產,指導全旗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等;指導藝術表演團體、基層民眾文化活動,指導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中心建設,監管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等工作。
(三)廣播電影電視股
擬訂奈曼旗廣播電視宣傳、播出和製作機構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管廣播電視的宣傳和安全播出工作,指導、協調、策劃奈曼旗重大廣播電視宣傳活動,指導蘇木鎮廣播電視宣傳工作。擬定奈曼旗電影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監管奈曼旗電影的發行、放映工作。

領導分工

旗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黨組書記、局長、系統黨委書記王書博同志主持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系統黨委、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全面工作和機關辦公室工作。
旗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王化友同志協助局長開展工作,主抓旗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分管旗圖書館、旗文化館、旗王府博物館、奈曼畫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旗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黨組成員、系統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兼工會主席劉銀山同志,協助系統黨委書記開展工作,負責系統黨委日常工作和群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計畫生育、關工委、老幹部、老年體協和扶貧工作。
旗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孫宏權同志協助局長開展工作,分管旗廣播電視台、旗電影公司、旅遊工作。
旗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桂萍同志協助局長開展工作,主抓旗烏蘭牧騎日常工作。

辦事程式

音像製品銷售、出租;營業性文化藝術培訓、打字、複印;圖書、圖片報刊的銷售、出租;營業性文化藝術攝影、攝像、書法等藝術品銷售。以上四項《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辦理,由行政審批大廳視窗工作人員當天辦結。圖書、圖片、報刊的發行;營業性娛樂活動;營業性演出欣賞、展覽;文化經營活動;衛星電視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安裝許可,以上五項《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辦理,由視窗工作人員收件後向本部門傳送,經審批後,予以辦證,大鎮鎮區在3天內辦結,其它地區在5天內辦結,變更、註銷許可證的3日內辦結。按照上級要求,網咖和放像廳停止辦理。營業性印刷活動經營企業;蘇木鄉鎮設立文化廣播電視站。以上兩項經營項目《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辦理,由視窗工作人員收件送給本部門,經審批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待上級主管部門核批後,予以辦理。所有審批項目都集中到旗政府行政審批大廳統一辦證。
批辦《文化經營許可證》每證收工本費20.00元。

行業相關法規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出版管理條例》
《電影管理條例》
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
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市場管理條例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音像製品管理條例》
《印刷業管理條例》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