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旗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管理和指導全旗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及教師 培訓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三、落實有關民族教育的法律法規,檢查、指導、評估民族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
四、審定全旗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制定全旗學校布局結構調整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指導各地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依法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不斷提高教育質量。
六、會同有關部門分配和管理上級劃撥的和旗本級的各項教育經費,研究制定教育撥款、籌措教育經費、教育基建投資的辦法和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內外對我旗的教育援助資金;負責全旗勤工儉學工作的指導、規劃管理及收支情況統計。
七、檢查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負責管理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
八、按照旗委、政府的要求,完善中國小校長的選拔任用和管理制度。負責旗直屬中國小校長的提名、考察及按管理許可權任免工作;蘇木鎮國中、學區中心校、獨立國小校長的考核和任免工作。履行全旗中國小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工資評定、調配交流、培養培訓和考核獎懲等管理職能。
九、研究制定全旗教育工作有關政策,負責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十、負責全旗教育信息統計分析工作。
十一、負責全旗教育工會、直屬學校計畫生育和機關婦委會工作。指導全旗各級各類學校教代會工作。
十二、指導全旗民眾體育、學校體育和衛生工作,落實體育工作目標任務。
十三、承辦旗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分工
系統黨委書記、局長張威: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魯坤強:協助局長工作,具體負責督導、基礎教育、學前教育、社會力量辦學、招生、收費及學校衛生、藝術管理、共青團、少先隊、關工委工作。分管督導室、普教股、招生辦、教研室、電教儀器中心、教育系統關工委。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寶柱:協助局長工作,具體負責體育、人事、師資及語言文字、武裝工作。分管人事師資股、體育股、教育系統老年體協。
黨組成員、副局長梁健:協助局長工作,具體負責財務、學校後勤管理、學校安全、綜治、項目規劃設計與實施、局機關日常管理、計畫生育、婦聯。分管計畫財務股、學校後勤管理中心、安全股、項目辦、局機關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道仁嘎:協助局長工作,具體負責民族教育、助學管理、職業教育、成人教育、黨建、行風、精神文明、宣傳、紀檢、信訪、工會、統戰、招商引資及聯鄉扶貧工作。分管民教股、助學管理中心、職教成教股、黨建辦、監察審計股、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
公開指南
為更好地開展教育體育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獲得教育體育信息,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準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公開條例》),特編本指南。
一、旗教體局主動公開信息的有關事宜
(一)公開範圍
向社會主動公開的教育體育信息包括旗教體局層面信息公開和旗教體局各工作機構的信息公開。旗教體局信息化辦公室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參見旗教體局編制的《奈曼旗教育體育局信息公開目錄》。該目錄可在奈曼教育網上查詢到。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教體局層面信息,本單位主要通過“奈曼教育網”網站等載體和形式予以主動公開。
(三)公開時限
以本單位名義發布及本單位作為主辦單位與其他單位聯合發布的教體局公開信息,自發布或變更30日內公開,如有特殊情況的,推遲時間也不能超過20個工作日。
二、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宜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獲取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的教育體育信息,可以向本單位提出申請。本單位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情況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機關依申請公開信息的受理機構暫定為奈曼旗教育體育辦公室。
受理機構辦公地址:奈曼旗教育體育局三樓東側。
(二)受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00時—11:30時,下午2:30時—5:00時
(三)公開範圍
申請人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公開條例》第十條信息公開以外的且屬於第九條應公開的教育體育信息,可以通過申請方式獲取。
(四)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向本單位公開教育體育信息,應填寫《教育體育信息公開申請表》詳見附表1,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受理地點領取,也可以在“奈曼旗教育網”網站上下載。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儘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的提示。具體申請方式如下: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在奈曼旗教育網上下載電子版《申請表》,填寫《申請表》後通過電子郵件傳送即可。
2、書面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教育體育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公開權利人通過傳真、電報等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註明“教育體育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當場提出申請,機關不受理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五)申請的處理
1、審查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首先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對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人,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申請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登記
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並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順序進行處理。
3、答覆
受理機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下列情形予以答覆,如延長答覆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同時,將及時告知申請人。
具體處理方式參見《依申請公開教育體育信息工作流程圖》。
本單位依申請提供教育體育信息發生的費用,其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及自治區物價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附表:奈曼旗教育體育信息公開申請表
依申請公開教育體育信息工作流程圖
二級單位
奈曼旗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
奈曼旗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是一所綜合性青少年學習、娛樂的校外教育專門機構。
奈曼旗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隸屬旗教體局,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10人。活動中心共有21個功能室,可容納1000名學生同時開展活動,內設微機室2個、聲樂活動室、器樂活動室、舞蹈體操房、繪畫室、書法室、棋類活動室、科普活動室、勞技實習室、圖書閱覽室、多媒體教室、桌球室、兒童樂園綜合教室7個。
活動中心通過聘請旗內外各學科、各專業撥尖教師任教,舉辦各種特長班和各種學科奧林匹克班,促進素質教育廣泛延伸,使校內外教育有機結合,青少年得到全面發展的同時培養鮮明的特長,為拔尖創新人才的成長奠定基礎。
奈曼旗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注重開發智力,激發學習興趣,培養特長,是奈曼旗培養高素質人才的搖籃。
奈曼旗電教儀器中心工作職能
負責制定全旗中國小實驗教學、電化教育、現代教育技術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旗中國小儀器設備的裝備工作;負責學校實驗室、電教室、全旗教育網站的指導和管理;負責組織實驗教師、實驗員、網管員、教育網站人員的培訓;負責國中畢業實驗操作考核工作;負責指導檢查全旗中國小實驗教學、信息技術教學、軟體製作、課件製作等工作;負責教育城域網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國家現代遠程教育工程項目的管理、指導、檢查工作;負責教育宣傳、視頻製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