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太祖朝常①戒禁兵之衣,長不得過膝,買魚肉及酒入營門者,皆有罪。又制更戍之法,欲其習②山川勞苦,遠妻孥懷土之戀,兼外戍之日多,在營之日少,人人少子而衣食易足。又京師衛兵請糧者,營在城東者,即令赴城西倉,在城西者,令赴城東倉,仍不許傭僦車腳,皆須自負,嘗親登石掖門觀之。蓋使之勞力,制③其驕惰。故士卒衣食無外慕,安辛苦而易使。
注釋
1.常:同“嘗”,曾經
2.習:習慣
3.制:抑制
4.請:領取
5.戍:防守
6.孥:兒女
7.兼:而且
8.負:背
9.蓋:大概
譯文
宋太祖曾經告誡禁軍的衣長不能超過膝蓋,買了大魚大肉和酒進入軍營的人,都有罪。又制訂了輪流守衛邊防的辦法,想讓士兵習慣在外的勞苦生活,而減輕思念妻兒和家鄉之情。而且士兵在外面守邊的時候多,在軍營里的日子少,每個人都發少量軍餉,軍隊的衣食容易滿足。另外,京城守衛軍領取軍糧時,如果軍營在城東,就命令他們到城西的糧倉領取。如果軍營在城西的,就命令他們到城東的糧倉領取。而且領軍糧不允許租用車子和腳夫,一切都必須自己背,宋太祖曾經親自登上石掖門審察這件事。大概是讓他們辛苦用力,控制他們的傲慢和惰性。所以士兵不羨慕其他人的吃和穿,安心盡力而容易被驅使。
相關問題
太祖“戒禁兵之衣”、“制更戍之法”、“不許傭僦車腳”的目的是什麼?
答:“制其驕惰”。
出處
《夢溪筆談》,作者是北宋朝的沈括
啟示:
個人武藝固然重要,更要善於治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