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位於縣城東南部,離城13公里。全鄉有耕地15511畝,其中水田11828畝。轄大坪塘、大沖、下村、秀嶺水、麻塘窩、小塘、白杜、長富、雲里、社灣、黃沙溪、坪陸坊、留家田、土橋坪、中和圩、大鳳頭、草坪、火柴嶺、枇杷窩、大窩嶺20個行政村,173個作業組。糧食作物以水稻為主,柑桔種植普遍。鄉辦企業有萬華林場。
鄉沿用駐地自然地名。大坪塘因建村前是大草坪,村口有塘而得名。鄉境解放初屬第五區。1956年撤區並鄉後設大坪塘鄉。1958年歸新圩公社轄。1961年從新圩公社分出建大坪塘公社。1984年撤社為大坪塘鄉。
鄉境屬丘陵區,鄉經濟以農業為主,主產稻穀、烤菸。境內公路通鄉達村,交通條件較好。
鄉內設中學1所,國小11所,醫療機構1個。革命先烈蔣先雲同志生於大坪塘村,後在北伐戰爭中光榮犧牲,終年24歲。
大坪塘鄉人傑地靈,湧現了許多革命志士,是個紅色故鄉。革命先烈蔣先雲同志出生在大坪塘村,光榮犧牲在北伐戰爭中,終年24歲。
政府辦事承諾
1、村民來信來訪,一律由辦公室送主管領導或駐村幹部簽字承諾,三天予以答覆(特殊情況除外)。
2、重大信訪問題,經書記批閱,由黨政班子集體研究,指派專人負責協調,承諾解決。
3、發放村民聯繫卡,將鄉領導電話、聯村幹部電話告知村民。
4、農民諮詢技術問題,不能當即答覆的,由農技部門到現場指導。
5、對來辦事民眾要熱情接待,竭誠服務,工作認真負責,講求質量和效率,實實在在為民眾辦實事、辦好事、快辦事。
6、凡承諾未兌現造成再次來訪的,由負責承諾的幹部負責當事人的誤餐費、交通費。
7、對來信來訪處理不力,造成群體鬧事,越級上訪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負責承諾的幹部通報批評、待崗直至黨紀、政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