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天津市海洋局漢沽海洋管理處為負責管轄津冀海域行政區域北界線到永定新河河口中間線區域海洋行政事務的市海洋局派出機構。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海洋事業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監督實施有關海洋規劃、區劃,管理海洋基礎數據和海洋綜合信息;2、監督管理管轄區域海域使用;受理海域使用選址申請,提出選址意見;組織實施海域使用論證,提出海域使用初審意見;根據市海洋局授權,提出養殖用海審核意見,組織填海項目海域使用竣工驗收;協調利益相關者關係;協助做好海域使用金征繳工作;監督管理海底電纜管道鋪設;
3、協助開展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提出海洋(海岸)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核准(審核)意見,監督檢查海洋工程項目;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海洋自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
4、參與實施專項海洋環境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監督實施海洋災害應急預案;負責海洋預報警報和海洋災害信息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海洋自然災害影響評估工作;
5、依法實施管轄海域的巡航監視,調查違法活動,管理海監隊伍;
6、承辦市海洋局和濱海新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