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天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縣政府的職能工作部門,於2002年8月在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基礎上成立為副科級單位,人員定編5人,局領導1正1副,隸屬於縣經貿局管理,與縣安委辦合署辦公,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兩種職能的機制,履行對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和承擔縣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2004年8月機構改革升格為正科級單位,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人員定編10人,局領導1正2副。 2006年,我局人員編制7名(行政編制5名、事業編制2名),局領導1正2副,現有幹部職工12人,其中:安全生產監察員8人。
工作職責
(一)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安委辦)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研究提出全縣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和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全縣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指揮工礦商貿行業的重特大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監督其他行業的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縣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全縣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評工作;承辦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三)依法行使全縣煤礦安全監察職權。依法監察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企業依法進行查處;組織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四)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協助市局對縣內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七)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發證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八)負責監督管理本縣轄區內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十一)擬定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十二)協助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安全主任執業資格制度;協助組織、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主任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天峨縣安監局內設秘書股、監督管理一、二股、協調與應急救援股、教育培訓股、安全生產執法大隊等6個職能股室。
1、秘書股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
(2)組織、協調機關辦公,擬訂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劃和制度;
(3)承擔機關文秘、政務信息和起草有關重要檔案;
(4)對外聯絡、接待、保密、檔案、提案、信訪和行政事務等方面的工作;
(5)承辦縣安委辦的日常具體事務,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
(6)承擔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工作、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和宣傳教育工作;
(7)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值班工作;
(8)負責機關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9)負責局機關公務車輛管理工作;
(10)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11)負責局機關的幹部從事、工資福利、職稱管理和黨群工作。
2、監督管理一股(礦山安全監督管理)
(1)依法監察全縣礦山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依法進行查處;依法組織實施煤礦山、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領工作;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評價工作;依法協助或參與市局調查處理礦山重大、特大事故,組織和指導煤礦山、非煤礦山一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負責為煤礦服務的其他煤炭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督促、協助組織、指導礦山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持證上山工作;監督檢查礦山企業安全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
(2)協助組織實施有關行業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安全主任執業資格制度和開展相關工作。
3、監督管理二股(工業商貿安全監督管理)
(1)依法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查處;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容器專業生產企業的安全檢查;負責煙花爆竹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參與和指導相關的事故應急求援工作。
(2)依法監督檢查冶金、化工(含石油化工)、建材、醫藥、機械、輕工、紡織、菸草、電力、貿易等行業的工業高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查處;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評價工作;依法協助或參與相關行業的重大、特大事故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參與和指導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
(3)協調和監督道路交通、水上、農機、建築、消防、國土資源、環保、衛生、電力、農業、林業、水利、旅遊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4)協助組織實施有關行業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安全主任執業資格制度和開展相關工作。
4、協調與應急救援股
(1)聯繫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及有關單位和各鄉鎮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督促檢查全縣安全生產方面有關決定事項和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協調全縣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督查全縣重大、特大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工作;負責協調、督查重大、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調查處理相關行業重、特大事故,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組織和督查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統一組織指揮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和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其他行業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和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工作;分析預測重大、特大事故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5、教育培訓股
負責擬定全縣安全生產培訓計畫,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6、安全生產執法大隊
負責查處各種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取締未依法取得批准或驗收合格的單位擅自從事生產經營的活動,對雖已依法取得批准但已不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提出撤銷批准,予以關閉的建議;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生產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狀況進行檢測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