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炒麵

天價炒麵

2012年9月1日(網傳為2012年國慶中秋黃金周期間),有遊客在連雲港連島旅遊,遭遇的“天價炒麵”讓他頗感意外。價單上寫道炒麵165元,堪稱“天價炒麵”。連雲區消費者協會稱,該事件處理難度很大,因為該遊客提供不了充分的證據。

簡介

2012年10月1日(網傳為2012年國慶中秋黃金周期間),蘇州市民周先生去連雲港連島旅遊,遭遇的“天價炒麵”讓他頗感意外。出來的時候,旁邊有燒烤海鮮排擋嘛。幾個朋友說就在這邊隨便吃一點。怕被宰,周先生和朋友還特意提前問了價格,經過一番詢價,周先生髮現,這個海鮮排檔的價格並不貴。就開始點了,點了炒菜什麼的。正好有個客人端著炒麵從我們身邊過去,我就說這個炒麵給我們來一份。

我們吃完結賬,他說356元,我說你把選單和價格寫給我們。他就寫了,蝦30多,最後那個炒麵165元。我說這什麼炒麵啊,他說是海鮮炒麵啊。一盤海鮮炒麵要價165元,周先生說,他從來沒吃過這么貴的炒麵:我說這不是把你們旅遊景點形象搞壞了嗎?他說那我不管,我們這邊都是這樣。我們這個攤位一年交政府十幾萬,我們沒有發票的。經過與排檔老闆的討價還價,最後,周先生為這份海鮮炒麵支付了65元。雖然付了錢,但周先生還是認為,這65元的收費還是有點高了。

官方回應

做出處理

連雲區消費者協會張家茂:像周先生這個事情,我們要跟他溝通,讓他把當天詳細經過說明清楚。到底是哪個攤位,什麼樣的人。因為涉及價格欺詐,我們還要聯合物價局。但是他這個難度很大,因為他提供不了充分的證據。

10月4日, 張家茂接受採訪時說:“此事是9月1日發生的事情,我們早已作了處理。”

據張家茂介紹,該事件實際發生於今年9月1日,連雲區消協於9月4日接到市長熱線轉來的揚州周先生投訴後,在投訴人沒有保存足夠證據的情況下,多次與周先生溝通了解情況,並及時趕赴現場進行了處理。經耐心細緻的工作,該攤販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答應按照消協的要求退還多收的30元錢,並向周先生進行了書面道歉,投訴人周先生對此表示滿意。當地媒體於9月6日對該事件進行了報導。

張家茂說:“此事發生在9月1日,我們已經做了處理,但是現在卻冒出的相同‘天價面’報導卻以今年中秋、‘十一’假期‘免收高速通行費,174家景區降價’為背景,發生時間寫在國慶黃金周期間。並在文章中多次直接提到或引用專家話語點到‘十一’黃金周,目的是使客群誤認為事件發生於‘十一’黃金周。其實,9月4日,連雲港市長熱線接到周先生的投訴後,已迅速安排相關部門在9月5日就做出處理。並電話及郵件聯繫周先生,告知處理結果。”

市場整頓

為了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連島旅遊度假區會同工商、物價、衛生、公安、城管等部門對旅遊市場進行了專項整治。加大了對賓館、飯店和攤販的教育培訓力度,發放了“致全島所有賓館飯店的一封公開信”,號召大家誠信為本,堅持服務第一,依法正規經營,並組織了專項執法檢查。物價、公安、城管、消協四部門還聯合在景區設立了消費維權綜合投訴服務點,進一步規範旅遊市場秩序。

獨家採訪

假期間,網上熱炒的連雲港165元炒麵,消費者為揚州人——

“天價炒麵”食客講述挨宰細節

當時,這位食客曾獲得本報記者幫助

事發9月1日,而非長假,炒麵實收65元

天價炒麵 天價炒麵
天價炒麵 天價炒麵

柏先生提供的雜鮮面圖片

閱讀提示

長假期間,連雲港一碗要價165元的“天價炒麵”,被多家媒體和網站轉載報導。昨日,天價炒麵的消費者、揚州人周先生和本報取得聯繫,講述被宰始末。

“天價面”食客現身 講述挨宰始末

周先生表示,“這事情發生的確切時間是9月1日,並非多家媒體所稱的‘雙節’期間。”他向記者介紹,8月31日,他們一行5人自駕前往連雲港旅遊,9月1日下午在連島海濱浴場游完泳之後,已經是下午4點多鐘,於是在停車場旁邊的第二家大排檔坐了下來。 “當時我們點了一份蝦,售價只有35元,感覺不貴。”與周先生同行的柏先生介紹,當時店裡除了他們一桌之外,還有另外一桌消費者。他們一共點了生蚝、大墨魚、蛋炒飯等7個菜。“我看到隔壁一桌點了一份雜鮮面,看起來賣相不錯,就要了一份。”柏先生表示,這份炒麵是他點的,最後賬也是他結的。在吃的過程中,他們看到隔壁一桌只點了兩三個菜卻消費了兩百多元,就感覺有些不對勁了。

討價還價時曾向媒體求助

等到他們結賬時一看賬單,356元,著實嚇了一跳。“其他菜都沒有問題,但一份雜鮮面卻要了165元。”周先生回憶,“當時第一感覺是,我們被宰了。”這時柏先生也暗自懊悔,“當初點這份面時,應該先問問多少錢。” 柏先生給記者看了他現場拍攝的一張天價炒麵的圖片,“一碗炒麵只有兩三隻蝦,幾隻蛤蜊,居然要價165元,這不擺明是搶錢嗎?”他們一邊和商家討價還價,一邊尋求幫助。因為人生地不熟,柏先生第一時間給本報記者打來電話,記者給對方提供了連雲港當地媒體記者的電話。當柏先生投訴到當地媒體後,大排檔老闆仍然不肯讓步。

“實在不行你把一碗麵165元開個發票給我,我就把錢付給你。”周先生向店家提出這樣的要求。然而,商家不僅不能提供發票,甚至連實際價格165元也不願寫在賬單上。“大排檔老闆還抱怨說,這個價格這么貴是有道理的,因為他們這些大排檔一年租金也要十幾萬元。”

報導與事實有出入要價165元實收65元

經過長達半小時的討價還價,大排檔老闆收取這份雜鮮面65元。

這幾天,周先生也在關注網上關於此事的報導。“這件事情以訛傳訛,我居然變成了蘇州人。”他介紹,事後,他們並沒有撥打當地的市長熱線,只撥打了當地一家媒體的電話。後來,連雲區消協才有專人和他取得聯繫。“因為我們當時拍攝了一些圖片,保留了一些證據,所以後期維權相對容易些。”

幾天后,連雲區消協的張家茂副秘書長和他取得了聯繫,轉達了商家的歉意,並且退還他30元錢。“當時對方要求我提供具體地址及銀行賬號,要退還錢,都被我婉拒了。”周先生表示,他投訴的主要目的不是因為錢,主要是希望當地能加強管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宰客的大排檔甚至連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都沒有,居然也在景區附近公然營業,當地主管部門應該好好管一管。” 記者 居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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