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進展
2000年,2號樓的樓管員就已經接到欠費通知,隨後,居民和社區都曾就此事與自來水公司協商。
2004年,陳阿姨收到福州自來水總公司(當時名稱)發來的詢證函,詢證函指出2號樓共拖欠水費138852元。
2008年的時候,自來水公司又發了一個欠款通知,說二號樓居民已經拖欠水費30多萬元了。
近15年來,水費問題沒有解決,欠費反而越滾越多。
目前自來水公司方面明確提出,自欠費公告張貼之日5個工作日內,如果業主還未出面協商此事的話,2號樓將會被強制停水。
各方態度
樓管會
第一次收到欠費通知是2000年,當時我就跟業主溝通了,大家都覺得欠費並不合理,因為我們每個月的水費都按時交了。所以後來我們就一直在積極主動聯繫福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要求解決此事,並向鼓樓區委、鼓樓紀檢會反映報告。
居民
業主當時開了好幾次的會,還列出了一個具體還款方案,但後來一直沒有實施,具體原因也不清楚。
自來水公司
拖欠的水費不能減免,必須要繳清,不過如果業主不配合,按當時的政策,自來水公司是無法進行停水處置的,這也許可以解釋為何2號樓欠費問題會一拖再拖了。如果5個工作日之內2號樓業主還未與自來水有限公司溝通解決問題的話,為防止拖欠金額進一步擴大,他們會採取停水手段。
欠費原因
該小區是無物業管理小區,小區居民只能通過樓管員一人同社區聯繫,時常會出現訊息延誤等問題。2號樓住戶的房屋產權不斷變更。很多新住戶不願意為之前的住戶繳納欠款,樓管會又沒法聯繫上老業主,所以欠款一直都收不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