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一)統籌規劃、組織管理全縣電子政務建設;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網路的規劃、建設和維護管理;承擔縣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運行和維護管理,指導全縣政務網站建設工作;負責全縣電子政務套用的培訓工作。 (十四)負責國家、省、市對口部門用於全縣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投資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升級和技術改造、技術開發、高新技術產業化、淘汰落後產能、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清潔生產及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等專項扶持資金(基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 (三)投資規劃股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推動技術進步與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參與組織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示範工程;負責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工作;承擔專業化協作配套工作;指導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開發等專項扶持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

職責調整

(一)劃入職責
將原縣經濟貿易委員會的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及縣經濟信息中心的職責,整合劃入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劃出職責
將原縣經濟貿易委員會承擔的內貿管理職責劃給縣商務局。

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對有關規劃性檔案落實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提出新型工業發展化戰略,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在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進程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三)監測、分析和評估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四)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推進產、學、研結合和重大產業項目的實施,推動鎢、新材料、新能源、新醫藥、旅遊工藝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負責新興產業的規劃、引導和政策扶持工作。
(五)承擔工業節能管理和監察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有關管理辦法和規定,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管理工作。
(六)推進工業管理創新,負責工業行業的管理和監督;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七)建立和完善服務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研究提出扶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的措施;著力協調最佳化重點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環境。
(八)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指導企業加強人才培訓工作。
(九)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管理辦法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和業務協調,推進信息網路體系建設。
(十)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信息安全及其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協調通信和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一)統籌規劃、組織管理全縣電子政務建設;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網路的規劃、建設和維護管理;承擔縣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運行和維護管理,指導全縣政務網站建設工作;負責全縣電子政務套用的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策劃、建立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按規定許可權備案、核准和審核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核准和審批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縣工業發展基金的年度預算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縣工業發展基金安排、使用的具體意見,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資金使用結果進行評價與考核。
(十四)負責國家、省、市對口部門用於全縣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投資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升級和技術改造、技術開發、高新技術產業化、淘汰落後產能、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清潔生產及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等專項扶持資金(基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內設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信息、檔案、機要、接待、保密、綜治、信訪、維穩、資產管理及機關後勤保障工作。
負責局機關黨組織的日常工作和局機關、群團、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獎懲、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原經貿委原有企業改制遺留問題處理工作。
(二)經濟運行與指導協調股
根據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擬定年度和中長期工業發展目標;監測、分析和評估工業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和信息引導;負責經濟運行調節,協調財政、金融、稅務、統計、電力、交通等相關部門與企業的關係,幫助解決工業運行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重點扶持主導產業和重點企業的發展,培植優勢產業集群;負責組織工業考核評比工作;承擔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相關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的宣傳和監督工作。
建立和完善服務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對全縣工業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受理企業的投訴、舉報和信訪,協調有關部門最佳化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環境;擬訂並組織實施扶持重點工業企業的政策措施;建立政府與重點工業企業之間的聯絡溝通和信息服務平台;負責全縣企業減負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指導企業加強人才培訓工作。
(三)投資規劃股
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推動技術進步與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參與組織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示範工程;負責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工作;承擔專業化協作配套工作;指導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開發等專項扶持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
組織擬定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發展戰略、專項規劃;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備案、核准和審批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核准和審核投資項目的預審,申報工作;負責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升級和技術改造、高新技術產業化等專項扶持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建設以及項目的統計分析和重點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參與監督工業行業和信息產業政府財政投資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
負責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培育與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招商引資工作。
(四)產業政策與信息化股
研究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信息化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制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和淘汰落後產能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查清理;承擔對局行政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部門授權的行政審批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具體審批辦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本單位其他審批事項的轉報審批或審批聯絡工作;負責軟體企業認定和軟體產品登記工作;承擔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的申報並組織實施工作。
研究提出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建議;負責擬訂全縣信息化發展規劃,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推進電子政務、電子商務、企業和農村等各領域信息化的套用工作,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設;負責有關信息化工作的執法監督;統籌規劃和管理信息化建設發展專項;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承擔縣信息網路體系建設的管理工作。
統籌規劃和組織管理縣電子政務建設;負責管理全縣政務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推進電子政務系統的套用 ;負責對黨政部門在國際網際網路上註冊域名的審核、登記和管理;負責縣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和維護管理,指導全縣政務網站的建設;負責全縣電子政務套用的培訓工作。
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推進全縣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認證體系建設;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負責全縣黨政系統信息化建設項目論證和監督工作;負責縣政務信息網路建設、管理;負責全縣信息網路和通信管線規劃、建設的協調工作,對縣直部門的網路套用進行協調指導;負責通信行業和無線電管理協調工作;承擔縣通信保障應急管理。
(五)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政策;負責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項目)的認定和管理;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承擔全縣節能監察工作;負責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等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行政管理和執法工作。

地理位置

大余縣公務寫字樓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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