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縣2009年枇杷產業扶持獎勵辦法

(一)標準化種植枇杷5畝以上(含5畝)的農戶和業主; (三)對枇杷產業的發展提供技術支持的枇杷產業協會和單位。 (一)嚴格對照《大足縣已建枇杷基地標準化生產考核標準》(見附屬檔案1)進行考評。

為了激勵農戶和業主提高枇杷栽培技術和管理水平,提升枇杷產量和品質,促進枇杷產業健康良性發展,根據全市“135+X”農業產業發展要求和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扶持範圍
(一)標準化種植枇杷5畝以上(含5畝)的農戶和業主;
(二)單戶標準化種植不足5畝,但相鄰多戶連片種植超過20畝的農戶或業主。
(三)對枇杷產業的發展提供技術支持的枇杷產業協會和單位。
二、扶持方式
(一)嚴格對照《大足縣已建枇杷基地標準化生產考核標準》(見附屬檔案1)進行考評。考評得分75—80分的,每畝補助80元;考評得分80—90分的,每畝補助100元;考評得分90分以上的,每畝補助125元。
(二)打造示範基地2000畝,主要布局在天醉園、渝豐農業、科行生態農業、莉菁農業、樂禾農業、長龍農業、原也農業、明友農業、三立農業等9個規模化枇杷種植基地,發揮基地以點帶面的示範引導作用。示範基地按《大足縣已建枇杷基地標準化生產考核標準》考評得分90分以上的,每畝補助125元外,另補助一定物資。為確保今年枇杷采果節成功舉辦,在9個示範基地中建核心示範片110畝,其中天醉園20畝、渝豐農業20畝、科行生態農業10畝、莉菁農業10畝、原也農業30畝、三立農業10畝,樂禾農業10畝。核心示範片由縣枇杷協會明確專人進行一對一技術指導,保證枇杷的產量和品質。核心示範片實行單獨考核,達到2009年枇杷旅遊文化節相關要求的,每畝補助資金1400元,補助協會工作經費3萬元。
(三)鼓勵今後枇杷種植實行集中連片標準化栽培,凡集中連片種植面積100畝以上,且按《大足縣新建枇杷基地標準化生產考核標準》(見附屬檔案2)考核得分75分以上的,每畝補助農戶或業主100元,並按50元/畝對所在地街鎮鄉計獎。
(四)鼓勵和支持單位或業主註冊商標,申報枇杷品牌。對榮獲“中國名牌”的企業和種植大戶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榮獲“重慶名牌”的企業和種植大戶一次性獎勵3萬元。
(五)鼓勵單位或行銷大戶參與枇杷銷售。對將大足枇杷銷售到省、市級大型超市的企業、種植戶或經紀人,按0.3元/公斤計獎;對把銷售到省、市級大型批發市場的,按0.2元/公斤計獎。
三、檢查驗收
由縣財政局、農業局和枇杷協會組成專門的檢查驗收小組於4月下旬、6月上旬和12月下旬三次考核檢查,並綜合三次考核檢查情況後予以獎勵。
四、保障措施
(一)嚴格資金管理。對補助資金實行統一管理,專款專用,縣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加強資金監管,發現問題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二)強化生產技術培訓。以大足枇杷協會為平台,建立枇杷種植技術培訓中心,聘請專家教授在枇杷生長的關鍵季節,進行現場培訓。每年培訓人員200人次以上。
(三)加強組織領導。枇杷種植規模較大的街鎮鄉要成立了專門枇杷產業服務機構,並落實專門的工作人員。要以財政扶持資金為引導,加大信貸資金和社會各類資金的投入,支持枇杷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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