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團

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GMS)於1992年由亞洲開發銀行發起,涉及流域內的6個國家有中國、緬甸、寮國、泰國、高棉和越南,旨在通過加強各成員國間的經濟聯繫,促進次區域的經濟和社會發展。

名稱

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團

簡介

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GMS)於1992年由亞洲開發銀行發起,涉及流域內的6個國家有中國、緬甸、寮國、泰國、高棉和越南,旨在通過加強各成員國間的經濟聯繫,促進次區域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建立在平等、互信、互利的基礎上,是一個開發中國家互利合作、聯合自強的機制,也是一個通過加強經濟聯繫,促進次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務實的機制。這塊面積230萬平方公里的區域有人口2億3千多萬,自然資源豐富,是極具開發潛力的地區之一。

發展

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以項目為主導,比較務實。到2005年,六個成員國在交通、能源、電信、環境、人力資源開發、投資、貿易、旅遊、農業等領域實施了119個合作項目,動員資金總額約53億美元。其中,貸款項目19個,投資近52億美元;技術援助項目100個,贈款金額超過1億美元。這些項目對次區域各國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2001年第10次部長級會議通過了《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未來10年戰略框架》,提出了建設重要交通走廊、電信骨幹網、電力聯網與投資、貿易、旅遊等11大標誌性項目。
亞洲開發銀行是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的主要出資方,負責籌措各類資金和提供各種技術援助。迄今為止,亞行共提供項目貸款14億美元,技術援助6000萬美元。
領導人會議是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的最高決策機構,每三年召開一次,各成員國按照國名字母順序輪流主辦。部長級會議每年舉行一次,下設專題論壇和工作組。
2002年11月3日,首次領導人會議在高棉首都金邊舉行(左圖 )。與會6國領導人總結了過去10年取得的成就和成功經驗,確認了未來10年的合作前景及承諾,進一步加強了6國夥伴關係。朱鎔基總理出席會議並作了主旨發言,敦促湄公河各國加強合作,發揮各自優勢,加快經濟成長步伐。會議批准了《次區域發展未來十年戰略框架》,使次區域合作進入了一個新階段。會議還發表了聯合宣言並決定,今後每3年在成員國輪流舉行一次大湄公河次區域領導人會議。會後,有關國家簽署了《大湄公河次區域便利運輸協定》諒解備忘錄、《大湄公河次區域便利運輸協定》中方加入書和《大湄公河次區域政府間電力貿易協定》。
2005年7月4日,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第二次領導人會議在雲南昆明舉行,會議主題為“加強夥伴關係,實現共同繁榮”。溫家寶總理在會議開幕式上發表了講話。會議通過了《昆明宣言》,並決定第三次領導人會議將於2008年在寮國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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