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目標
捕捉網際網路技術與思維向實體經濟與金融各領域滲透的過程中各個行業出現的投資機會,為投資者提供分享網際網路技術與思維帶動經濟發展與企業盈利增長的紅利,力爭通過積極主動投資管理實現基金資產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以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工具、衍生工具(權證、股指期貨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環境、國家經濟政策、股票市場風險、債券市場整體收益率曲線變化和資金供求關係等因素的分析,研判經濟周期在美林投資時鐘理論所處的階段,綜合評價各類資產的市場趨勢、預期風險收益水平和配置時機。在此基礎上,本基金將積極、主動地確定權益類資產、固定收益類資產和現金等各類資產的配置比例並進行實時動態調整。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策略採取“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積極管理策略,深入分析各個行業在網際網路時代的發展前景,分析網際網路思維對傳統產業經營方式的影響,挖掘受益於網際網路技術創新與商業模式變革的上市公司,從而更好地分享網際網路時代背景下優質上市公司盈利增長帶來的超額收益。
網際網路行業的發展已經深刻地影響著人們的日常生活方式和企業的經營模式。在3G網路普及和智慧型手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移動網際網路普及率迅速提升,移動網際網路最大的兩個意義在於:一是使用無物理限制,PC端的網際網路套用場景通常為辦公、居家休閒、學習等環境,而基於手機端的移動網際網路可以套用於任何場景,手機已經將我們的碎片時間全部填滿,並且在搶占其他活動時間,比如電視、閱讀等活動;二是移動網際網路將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聯接起來,形成的o2o商業模式開始融入日常生活,利用線上(online)信息傳遞高效、行銷無物理邊界的特點帶動線下(offline)特定場景的商品與服務消費,線上線下用戶相互轉化,擴展了傳統產業的銷售邊際。
從長期來看,移動網際網路行業的發展以及網際網路思維向各行各業進行滲透,使得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相互融合,是未來經濟發展的主要趨勢,利用移動網際網路的技術、運營方式和思維模式改善實體經濟的運營效率並從中分享增長紅利是未來經濟成長的主要動力來源。本基金將重點關注網際網路行業以及傳統行業在網際網路技術與思維滲透下所產生的投資機會。
本基金對擬投資標的企業研究包括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兩個方面,定性研究方面分析公司發展戰略、資源與能力、治理結構等方面的情況,評判公司的行業競爭地位以及業績驅動因素;定量研究方面運用主營業務收入、EBITDA、淨利潤等的預期增長率指標,結合公司營運指標(如固定資產周轉率等)以及經營槓桿指標(如權益乘數等),對公司盈利的持續增長前景進行綜合評價。
本基金將在審慎原則下參與一級市場新股與增發新股的申購。通過研究首次發行股票及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分析新股內在價值、市場溢價率、中籤率和申購機會成本等綜合評估申購收益率,從而制定相應的申購策略以及擇時賣出策略。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債券投資採取穩健的投資管理方式,獲得與風險相匹配的投資收益,以實現在一定程度上規避股票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和保證基金資產的流動性。本基金通過分析未來市場利率趨勢及市場信用環境變化方向,綜合考慮不同券種收益率水平、信用風險、流動性等因素,構造債券投資組合。在實際的投資運作中,本基金將運用久期控制策略、收益率曲線策略、類別選擇策略、個券選擇策略等多種策略,獲取債券市場的長期穩定收益。
4、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以提高投資效率更好地達到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本著謹慎原則,參與股指期貨投資。本基金將根據對現貨和期貨市場的分析,發揮股指期貨槓桿效應和流動性好的特點,採用股指期貨在短期內取代部分現貨,獲取市場敞口,投資策略包括多頭套期保值和空頭套期保值。多頭套期保值指當基金需要買入現貨時,為避免市場衝擊,提前建立股指期貨多頭頭寸,然後逐步買入現貨並解除股指期貨多頭,當完成現貨建倉後將股指期貨平倉;空頭套期保值指當基金需要賣出現貨時,先建立股指期貨空頭頭寸,然後逐步賣出現貨並解除股指期貨空頭,當現貨全部清倉後將股指期貨平倉。本基金在股指期貨套期保值過程中,將定期測算投資組合與股指期貨的相關性、投資組合beta的穩定性,精細化確定投資方案。
5、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權證投資是以權證的市場價值分析為基礎,配以權證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動式的科學投資管理為手段,充分考慮權證資產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性特徵,通過資產配置、品種與類屬選擇,追求基金資產穩定的當期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於變更實施日前在指定媒體和基金管理人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