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大家精要:羅爾斯》由雲南教育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楊玉成,1969年生,籍貫福建大田。1999年獲北京大學哲學博士學位。在福建師範大學經濟學院和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從事過博士後研究。2003年底破格晉升教授。2005年赴英國劍橋大學哲學系研修一年。曾任福建省委黨校經濟學部副主任、教授。現任中央黨校哲學部中外哲學室副主任、教授。主要著作有《奧斯汀:語言現象學與哲學》等,主要譯著有《真理和進步》、《重建哲學》等。主持過省部級科研項目多項,科研成果分別獲得過省部級一、二、三等獎。
圖書目錄
小引
第1章 羅爾斯小傳
一、正義感初萌的童年時代
二、早期教育初顯才華
三、大學歲月與軍旅生涯
四、學術歷練初顯大家風範
五、《正義論》:十年磨一劍
六、《正義論》之後
七、哲人其萎,名垂青史
第2章 《正義論》的迷宮
一、社會正義概念
二、兩個正義原則
三、社會正義觀種種
四、社會契約論:從原初狀態到正義社會
五、平等論自由主義:把新自由主義推向新階段
第3章 《正義論》的反響和爭議
一、經濟學家們的反響
二、新古典自由主義者諾齊克的挑戰
三、平等論自由主義者德沃金的批評
四、哈特對基本自由優先性的質疑
五、共同體主義者的挑戰
第4章 《政治自由主義》的修正與發展
一、“良序社會”概念的問題
二、正義理論適用範圍的收縮
三、政治正義論的確立
四、建構政治正義論的方法
五、政治自由主義的主要觀念
第5章 國際正義問題
一、“現實的烏托邦”何以可能?
二、何謂“人民”?
三、人民法的產生及其內容
第6章 《重申公平的正義》
一、兩個正義原則的最終表述和內容的修正
二、對兩個正義原則論證的修正
三、對公平的正義的理解方面的變化
結語
附
年譜
主要著作
參考書目
後記
我們現在可以對羅爾斯的整個思路稍作整理。羅爾斯在維
特根斯坦的語言遊戲理論啟發下,把社會合作活動看做是一種
非零和遊戲。任何遊戲都需要一套遊戲規則,否則就不成其為
遊戲。就通常的競技性遊戲而言,只要按事先確定的遊戲規則
進行,則無論出現什麼樣的結果,都是公正的,因為在規則面
前人人平等,這個遊戲的程式是公正的,其結果也不能說不公
正。這裡不存在結果是否公平問題,因為它本身就不以追求結
果的公平為目標。如果你無法接受不公平的結果,你可以選擇
不參加遊戲。但是,社會合作遊戲卻有所不同,這個遊戲是我
們每個人都不得不參加的遊戲,我們每個人都不得不在意結果
的是否公平,所以,這裡的規則不僅僅有它是否得到公正執行
的問題,還有其本身是否公平問題,即這個規則本身是否能夠
帶來相對公平的結果。當然,這種公平的結果不是平均,而是
要把差距控制在合理的、可接受的範圍之內。這就是羅爾斯把
公平作為社會正義原則之核心的含義。那么,追求社會合作規
則的公平性到底有什麼根據呢?或者說,我們可以用什麼辦法
來為規則的公平性辯護呢?羅爾斯認為,公平的規則乃是處於
“無知之幕”背後的“原初狀態”中的人們共同選擇的結果,
是他們訂立契約的結果。這種契約在他們從原初狀態回到社會
後是不容撤銷的。
羅爾斯的這個思想在其主要著作《正義論》(1971)中得
到清晰的表達。他在該書中提出自由主義的、平等主義的道德
概念“公平的正義”的目的在於解釋憲政民主制度並為之辯
護。該書所闡述的兩個正義原則中的第一個原則肯定平等的基
本自由相對於其他政治關切的優先性,第二個原則要求給所有
公民提供公平的機會,並強調財富和社會地位的不平等要能夠
給處於最不利社會地位的社會成員帶來最大的利益。羅爾斯提
出一個無偏見的社會契約觀念來為這兩個原則辯護:處於平等
地位的並且對於他們的歷史境況一無所知的自由人會合乎理性
地同意這兩個原則,以保證他們的平等地位和獨立性,並自由
地追求他們的善的觀念。
在其另一部重要著作《政治自由主義》(1993)中,羅爾
斯對他的“公平的正義”觀念的最初論證進行修正,以使之與
自由主義的多元論更一致。他論辯道,鑒於在自由社會中不同
的哲學、宗教和道德觀點是不可避免的,因此,社會統一性的
更合理的基礎是建立在共享的道德觀念基礎之上的公共正義觀
念,包括公民關於其自身作為自由的和平等的道德人的公共觀
念。這個公共正義觀念的穩定性是由重疊的共識提供的;所有
合乎理性的哲學、宗教和倫理觀點都能夠因其各自的特殊理由
贊同這個重疊的共識。
由此可見,儘管羅爾斯對正義原則的辯護前後有別,但他
對於兩個正義原則作為現代憲政民主社會的“建國立憲”的根
本原則的想法卻是一以貫之的。筆者接受羅爾斯的公平的正義
原則,但不完全同意他對正義原則的論證。在羅爾斯的《正義
論》中,原初狀態乃是一個假定的狀態,是思想實驗的產物。
即使在原初狀態中人們會一致同意羅爾斯所提出的兩個正義原
則,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在脫離原初狀態後會信守承諾,在現
實世界中也會接受這個原則。事實上,在現實世界中,對於公
平的正義原則存在巨大的爭議。後期的羅爾斯在《政治自由主
義》中更加關注正義原則的可行性問題,把正義原則和形而上
的綜合性學說相分離,認為正義原則是政治性的,是建立在所
有社會成員的重疊共識基礎之上,因此重疊共識是正義社會的
可行性和穩定性的保障。但問題是,羅爾斯把政治的正義原則
和形而上的綜合性學說相隔離的辦法果真有效嗎?許多研究者
對此提出許多質疑,認為羅爾斯的政治正義原則實際上無法擺
脫形而上的綜合性學說的影響。另外,有學者認為,羅爾斯所
謂的重疊共識實際上僅僅是暫時的協定,不是真正的重疊共
識。在現代西方社會中存在各種不同的宗教,它們之間能否達
成一種重疊共識?如果我們以伊斯蘭教徒和基督教徒為例,我
們似乎看不出二者之間有什麼共約的因素使他們能夠達成重疊
共識。他們之所以能在一個社會中共存,並非是由於他們的教
義之間有共約的因素使他們共同接納某些原則。實際上,因為
教義的不相容,他們都各自堅持唯有自己的教義才是真理,並
且都堅持對異端進行壓制。而他們之所以沒有這樣做,只是因
為政治干預的力量太大,不允許他們這樣做。如果某一方的力
量大到足以有壓倒性的優勢,那么,這一方的一些狂熱分子很
可能會採取行動對另一方進行壓制甚至迫害。如果這個說法成
立的話,那么,在現代社會中所存在的恐怕並不是真正的重疊
共識,而僅僅是一種霍布斯式的暫時妥協。
我們認為,對於正義原則的辯護不能僅僅依靠道德哲學或
政治哲學的論證,還應當從社會學角度或歷史唯物主義角度加
以論證。事實上,接受社會正義原則乃是社會各利益集團長期
博弈的結果,是妥協的結果,是人類通過血的代價換來的共
識,是人類不得不接受的原則。出於維護社會穩定或平衡狀態
的需要,社會強勢集團不得不讓出部分利益,這是謀求個人自
身安全和集團利益不得不付出的代價,因為社會弱勢集團儘管
處於弱勢地位,但這些弱勢力量聯合起來就有可能造成社會的
動盪,從而危及強者的利益。社會畢竟是一項合作的事業,這
個事業要維持下去,就需要保持一定的均衡,需要各方都做出
一定的讓步。因此,從真理性的角度看,對於正義原則的證明
是社會實踐的證明,是社會學意義上的證明。
當然,從另一個角度看,社會學意義上的證明比較冷酷,
不太容易讓人接受,而且,它還有可能強化階級意識或階層意
識,不太有利於緩和社會矛盾,而羅爾斯的道德哲學和政治哲
學證明更抽象、更“優雅”,人們在情感上更容易接受。但是,
如果按照羅爾斯的說法,真理性是一個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
那么,我們還是應該接受社會學意義上的證明。
序言
20世紀的上半葉,是一個喧囂、混亂而又殘酷的時代。兩
次世界大戰是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國內和國際矛盾的總爆發,表
明自由資本主義已經走到窮途末路。但是,也正是在這種動盪
和混亂中,孕育著西方資本主義的一個重大歷史轉折,一個被
稱做是“資本主義文明化”的轉折:從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轉
向國家干預的資本主義或受限制的資本主義。這個轉折既有其
實踐層面的標誌,也有其理論層面的標誌。從實踐層面看,資
本主義國家開始放棄自由放任的經濟和社會政策,而以維護經
濟穩定和社會正義的名義對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生活進行適度乾
預,其標誌性的事件就是20世紀30年代初的“羅斯福新政”
和二戰後西方國家的社會保障和福利國家建設。從理論層面
看,以強調自由放任政策和“守夜人式”的國家為基調的古典
自由主義理論逐漸退出主流理論舞台,而以強調國家干預政策
和干預能力為主調的新自由主義理論逐漸占據主流理論地位,
其主要標誌是20世紀初以強調“國家必須擔負起增進個人自
由能力之職責”的新自由主義政治哲學思潮的興起和20世紀
30年代開始登上歷史舞台的凱恩斯主義。
本書的主人公羅爾斯就是在這樣的一個背景中開始其生
活、思考和寫作的。他在其系列代表作《正義論》(1971)、
《政治自由主義》(1993)、《人民法》(1999)和《重申公平的
正義》(2001)中系統提出並不斷加以完善和發展的正義理論,
是對西方思想史上正義理論的總結和發展。他既把近代以來的
社會契約論的論證方法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又把20世紀初期
以來的新自由主義思潮推到一個新階段,從而在西方乃至整個
世界的思想界引起了廣泛而又深刻的反響。我們可以說,他的
思想成果既是20世紀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和社會政
策從“自由放任”到“國家干預”這一重大轉折的深刻反映,
又是對這個轉折的總結、辯護和促進。下面,就讓我們沿著羅
爾斯的人生足跡和思想軌跡,來探索他的正義理論之迷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