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壩安全監測系統施工監理規範

5.2監理機構 5.3監理人員 6.2監理準備工作

基本信息

作 者:本社 編
出 版 社:北京科文圖書業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出版時間:2007-12-1
版 次:1頁 數:71字 數:60000 印刷時間:2007-12-1開 本:16開紙 張:膠版紙 印 次:1I S B N:155083.1826包 裝:平裝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本標準根據《國家發改委辦公廳關於印發2005年行業標準項目計畫的通知》(發改辦工業[2005]739號)要求編制。
為了滿足水電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需要,規範建設監理行為,提高建設監理水平,進一步明確大壩安全監測系統施工監理的工作內容、程式、工作方法與要求,以質量、進度及投資控制為基本內容,編制本標準。
本標準與DL/T5111配套使用。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均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提出。

目錄

前言
1 範圍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3 術語和定義
4 總則
5 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
5.1 監理單位的選擇和監理依據
5.2 監理機構
5.3 監理人員
5.4 監理單位與項目法人、承建單位、設計單位的關係
6 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工作
6.1 監理機構的建立與人員配備
6.2 監理準備工作
6.3 施工質量體系的檢查與認可
6.4 施工準備的主要監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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