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縣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有關標準化、計量、質量監督管理和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進行行政執法工作。
(二)
(三)管理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監督檢查,負責對生產企業實施產品質量監控和強制檢驗;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鑑定;組織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
(四)管理和指導全縣質量工作;組織貫徹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組織擬訂提高本縣質量水平的發展規劃、意見;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參與上級主管部門對重大產品質量事故和鍋爐、壓力容器與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並提出整改意見;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認證和質量體系認證的管理工作;依法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標準登記工作,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企業的標準化工作,推行農業標準化工作;管理全縣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六)負責全縣計量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量值傳遞和溯源;推行工業計量現代化;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七)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與電梯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八)負責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管理防偽技術產品工作。
(九)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衛生的日常監管工作,全面落實食品企業普查建檔、監督抽查、食品質量安全縣場準入、食品企業巡查、轄區政府回訪、食品企業違法行為及時查處打擊整治等六項制度,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管理制度,組織食品企業實施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十)承擔縣政府“打假辦”的日常工作。
(十一)管理局直屬單位;指導掛靠的協會工作;管理本縣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培訓和信息等工作。
(十二)承辦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大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與紀檢組、監察室合署)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宣傳、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和後勤管理等工作.承擔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科技、綜合統計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紀檢監察、思想政治、黨群、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
2、政策法規股
宣傳貫徹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制訂本系統規範性檔案;承擔局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宣傳工作和案件審理工作。
3、質量股
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和名牌發展戰略;推行產品質量誠信制度、設立質量獎勵制度;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協助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和質量體系認證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質量監督檢驗機構。監督管理仲裁檢驗、檢定工作。承擔產品質量監督、認證監管相關工作。
4、食品生產監管股
承擔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協助上級主管部門開展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生產許可強制檢驗工作。
5、標準化股
組織制定、修訂有關地方標準;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指導企業應對國(境)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管理全縣的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6、計量股
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執行地方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工作;依法管理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證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推行工業計量現代化管理制度;管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資格。
7、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組織實施有關法律、法規並監督檢查;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大型設備及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索道、大型遊藝機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並對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實施安全監察;協助上級主管部門調查處理設備的重大事故,負責處理設備的一般事故。

直屬單位

大埔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隊:負責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受理質量技術監督案件的舉報;協助和參與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跨部門、跨地區案件及大案、要案的查處;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轉辦的案件;承擔縣“打假辦”的日常協調工作和省、梅州市“打假辦”交辦的工作。
大埔縣質量技術監督檢測所:負責大埔縣行政區域內最高等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建立和保存,對列入國家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依法執行強制檢定任務。開展的強制檢定項目與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涉及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和環境監測多個領域。目前已開展了壓力表、水錶、燃油加油機、天平等計量器具檢定項目及其他校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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