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會成立前後,至今8年來,在協會主要成員的共同策劃、正確指導下,成功地舉辦了11次大型活動,36次中小型活動,召開大小會議44次,參與者累計2650人次,拍攝各種活動照片2380張,拾撿廢舊電池31500餘節。以上均有圖片、文字資料,及報紙、電視、廣播等各媒體報導(213次)為證。
每逢全年各種與環保有關的節日,如“世界水日”、“全國愛鳥周”、“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世界動物日”等,在各位會長的鼎力資助下,協會都要緊張籌措謀畫,多方聯絡協調,配合相關部門,舉辦聲勢浩大的宣傳紀念活動,並通過新聞媒體、執法機關,檢舉、揭發那些破壞環境、製造污染的違法、犯罪行為,其中包括:污染水源、非法煉焦、毀壞樹木、捕獵、經營野生動植物等。
尤其是針對本市春節有壘砌、燃燒原煤“旺火”的封建習俗,協會發起人齊有平,從2001年12月起,就向政府有關部門四處奔走,上下疾呼,強烈要求取締污染空氣、浪費資源的所謂“旺火”。
2002年3月,齊有平自費印製了3條十多米長的橫幅,開始了殲滅煤炭“旺火”的萬人簽名行動。歷經一年多的辛勤奔波,使96家黨政、企事業單位、團體的“一把手”,和數千名各界民眾,在橫幅上踴躍簽名聲援。在他的義舉感召下,終於在2003年元月,促成了政府四部門聯合發文:春節、元宵節期間,在城市建成區內,禁止壘砌、燃燒原煤“旺火”。當年就使城區、南郊區範圍內的“旺火”大致熄滅。
2004年1月6日,又以協會的名義,向全市發出了“關於春節、元宵節期間取締‘旺火’、消滅黑煙、保護環境、節約能源的緊急呼籲書”,經媒體公布後,引起巨大反響,市政府也順應民意,積極支持,緊接著發出“禁燃”通告,並受到了時任市長郭良孝同志的公開表揚。
為了落實通告精神,鞏固已有的“禁燃”成果,每年春節和元宵節前後,齊有平都要親自帶領會員,去煤礦最集中的雲岡溝、口泉溝等18家污染大戶、“重災區”逐礦調查取證,“偷”拍旺火照片,並利用環保法律、法規及“禁燃”檔案,與個別不聽勸告的企業負責人,進行面對面義正嚴辭的說理鬥爭,收到了顯著的成效。
在他堅持不懈地向舊傳統努力抗爭、向全社會呼籲吶喊下,在全體會員、新聞媒介的大力支持下,緊密配合政府部門,四年內使全市的“旺火”燃燒率減少了95%左右,從熊熊的“旺火”堆中,至少“搶救”出19000餘噸優質“烏金”,為全市節約資金620餘萬元,挽回間接經濟損失上千萬元。齊有平本人和協會,先後20次被評為國家和省、市、局的先進個人與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