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光電效應

外光電效應

外光電效應是指物質吸收光子並激發出自由電子的行為。

基本信息

概述

當金屬表面在特定的光輻照作用下,金屬會吸收光子並發射電子,發射出來的電子叫做光電子。光的波長需小於某一臨界值(相等於光的頻率高於某一臨界值)時方能發射電子,其臨界值即極限頻率和極限波長。臨界值取決於金屬材料,而發射電子的能量取決於光的波長而非光的強度,這一點無法用光的波動性解釋。還有一點與光的波動性相矛盾,即光電效應的瞬時性,按波動性理論,如果入射光較弱,照射的時間要長一些,金屬中的電子才能積累住足夠的能量,飛出金屬表面。可事實是,只要光的頻率高於金屬的極限頻率,光的亮度無論強弱,電子的產生都幾乎是瞬時的,不超過十的負九次方秒。正確的解釋是光必定是由與波長有關的嚴格規定的能量單位(即光子或光量子)所組成。這種解釋為愛因斯坦所提出。光電效應由德國物理學家赫茲於1887年發現,對發展量子理論及波粒二象性起了根本性的作用。

方程

在以愛因斯坦方式量化分析光電效應時使用以下方程:

光子能量 = 移出一個電子所需的能量 + 被發射的電子的動能

代數形式:h ν=φ+E;hν>φ

其中

h是普朗克常數, ν是入射光子的頻率, w是功函式,從原子鍵結中移出一個電子所需的最小能量,E 是被射出的電子的最大動能, ν0是光電效應發生的閥值頻率, m是被發射電子的靜止質量, vm是被發射電子的速度, 註:如果光子的能量( hν)不大於功函式(φ),就不會有電子射出。功函式有時又以 W標記。

這個方程與觀察不符時(即沒有射出電子或電子動能小於預期),可能是因為某些能量以熱能或輻射的形式散失了。

光學器件

光電管,光電倍增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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