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光市財政局

壽光市財政局

壽光市財政局地址設在國際風箏聯合會組織總部所在地濰坊,山東 濰坊 區迎賓路268號,主要經營管理全市預算資金;指導全市財政工作、企業財務工作、會計事務管理工作。

簡介

壽光市財政局地址設在國際風箏聯合會組織總部所在地濰坊,山東 濰坊 區迎賓路268號,主要經營管理全市預算資金;指導全市財政工作、企業財務工作、會計事務管理工作,機關註冊資本未提供

根據中共濰坊市委、濰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壽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辦字〔2010〕14號)和中共壽光市委、壽光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壽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壽發〔2010〕6號),設立壽光市財政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濰坊市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以及財務會計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市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研究提出有關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擬訂市與鎮(街道)及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支持產業發展的財稅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三)承擔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市財政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級和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市級部門經費支出標準、定額,負責匯總審核批覆市級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建立完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體系;承擔財政體制管理工作;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全市稅政管理工作,擬訂市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負責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徵收管理。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或申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負責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徵收管理;管理市級非稅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

(六)組織制定國庫集中收付等國庫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七)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綜合管理;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九)參與市級政府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論證、提出市級財政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資金和投資計畫安排意見,辦理市級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和跟蹤問效,審查建設項目的工程預(結)算和竣工決算,參與制定工程取費標準。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參與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等相關社會事業改革工作;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管理工作;開展財稅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會計制度;承擔註冊會計師資質考試工作,負責有關經濟鑑證類社會中介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資質管理,指導和監督其業務活動;承擔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會計人員的管理;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

(十三)參與擬訂經信、交通、公路、環保、商務、礦產資源等行業發展規劃,擬訂相關財政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組織市級政府採購工作。

(十五)指導全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工作;落實惠農補貼政策;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六)指導和推動全市農村綜合改革,承擔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七)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八)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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