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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森林公安作為一支具備刑事及行政執法雙重職能的重要林業執法力量,在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中承擔著保護森林資源、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穩定的重要職責。今年以來,我市森林公安機關主動參與林改工作,積極為順利推進林改工作保駕護航,在維護林區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從2006年開始,我市森林公安機關以“發案少、秩序好、治安穩定、民眾滿意”為目標,在全市範圍開展“和諧林區文明村”創建活動。通過以點帶面,實現了林區秩序的根本好轉。至去年底,全市共創建34個“和諧林區文明村”,涉及林地面積2.35萬公頃,占全市林地面積的30.6%,其中33個試點村保持了零發案。今年以來,我市森林公安機關結合林改工作,加大了對林業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選擇了群愛、光輝等13個村開展“和諧林區文明村”創建活動,有效地杜絕了侵占林地、亂砍濫伐林木案件的發生,為順利推進林改工作創造了良好的環境條件。為加強林地用途管制,堅決遏制和依法查處全市各類違法建設行為,我市森林公安機關按照《增城市集中查處違法建設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增城市林區治安集中清理整治行動方案》,組織林業執法力量會同各鎮街專職護林員,對全市112萬畝林地進行了拉網式排查,重點摸查在林地上亂建設、亂取土、亂開採等破壞林地資源的違法行為,對在城市主幹道兩旁侵占林地違法建設養豬場和搭建窩棚、茅棚及其他影響城市景觀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的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一舉偵破了發生在石灘鎮麻車村的侵占林地辦養豬場的重大毀林案件,起到了處理一個,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有效地遏制了各類非法占用林地和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占用林地要申報、砍伐林木要審批已逐步成為全社會的共識。下一階段,市森林公安將繼續發揮保護森林資源、維護林區治安秩序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大對森林資源的管護力度,對借林改之機亂砍濫伐林木、亂占濫用林地的行為予以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