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麻將遊戲規則
牌型
萬 、筒、條、風(東、南、西、北、中、發、白);
特殊牌
混:又稱“全能牌”,它可以作為任何一張牌去和其他牌進行組合。每盤開局後由莊家的對家擲色子確定混。如篩子為3,則從尾墩數3翻開的牌就是混,該牌對應地加1的牌也是混。如翻開的是3筒,則3筒和4筒都是混,如翻開的是9條,則9條和1條都是混,如果翻開的是西風,則西風和北風都是混。如果翻開的是白板,則白板和紅中都是混。
莊家擲色子定混;
每局留17墩牌,為黃莊界限;
拉莊2番,莊家可以踹,踹為兩番;
莊家第一把上莊不能拉和踹;
混如果打出去,則該玩家本盤就不能再胡牌,變成相公牌局。
出牌規則
只能碰和槓,不能吃。
胡牌牌型
由順子、刻子、槓、一條龍組成的牌型。
胡牌牌型
基本的算分原則是:先計算基本牌型,如提留、混吊、捉5、龍、七對、滿貫等,然後在此牌型基礎上在進行疊加或加倍,加倍的包括坐莊,拉莊,莊踹等。具體如下:
特殊牌型:
明槓: 2分×明槓次數
暗槓: 4分×暗槓次數
計分方式:
每個人都要計分,其中:槓和自摸時贏家收其餘三家分。
先開槓然後用系統發的牌又形成和牌時分數翻番。
“素”和:“和”牌中沒有“混”;
“獨抱”:只“和”坎張或單釣將,稱為“獨抱”。不論“和”牌,其他玩家均-2。
“自摸”:+2
“混”釣:以“混”為將牌,單釣“將”,+2分
“上大台”:“混”釣過程中,如果釣上的“將”牌仍為“混”,可報出“上大台”,繼續“混釣”,如釣上仍為“混”,可繼續“上大台”,最多允許2次“上大台”,然後以“混”釣結束。“上大台”不成功否均每次+5。
“龍”:牌型:1、2、3、4、5、6、7、8、9單一花色為“龍”,“混”可代替其中任何缺張,+4。
捉“五”:“獨抱”或單釣“五萬”為捉“五”,+2。
對對和:和牌全為對,+4
七小對:每二二為對,+4
缺門:缺一門,+2;依次累加。
門清:+2
假設胡牌基本分為100金幣,以下胡牌牌型所得金幣數為基本分乘以牌的個數。其他基本分依次類推。為舉例方便,假設混是7筒和8筒。
上大台:玩家聽口時為混調,自摸混(此時已胡),將摸出的混牌打出並至於台前,視為上台,這時若下圈自摸算上大台;胡牌後在牌型上再加10個;如若沒胡,也記5個;
如此累計上一台是10個,兩台是20個,三台是30個,如此疊加;
獨報:玩家聽口時,手中沒有混牌,同時聽口牌只能是一張牌(包括邊,砍,調),將打出最後一張牌至於台前,此時按報胡計算,報胡後玩家不能換牌,可槓;每局只能有一個玩家報胡;胡牌後在牌型基礎上加3個;如若沒胡,也記1個;上二台以後必須自摸混才能胡;
基礎牌型
明槓1個;
暗槓2個;
槓開按自摸計算;
1)素的提溜:如345萬、123條、三個東風、2個7萬、4條和5條,最後摸上6條胡牌;得分為2個;
2)混吊:如345萬、123條,三個東風、456條,還有一個混,此時摸上來的任何牌都可以胡,形成混吊;得分為3個;
3)雙混吊:如345萬、123條,三個東風、一對6條,還有兩個混,此時摸上來的任何牌都可以胡,形成雙混吊;得分為3個;
3)捉5:有混,最後一張摸的牌是5萬胡牌(包括單調5萬,和砍5萬),2個;
4)素5:沒有混,最後一張摸的牌是5萬胡牌(包括單調5萬,和砍5萬),4 ;
5) 混調5:有混,最後一張摸的牌是混調5萬胡牌(包括單調5萬,和砍5萬),5個;
6)提留龍:如一對5萬,234筒,145678條,兩個混,此時最後摸上2、3、9條中的任何一張牌或混則構成提留龍胡牌牌型。記分為4個。
7)素龍:沒有混的提留龍,6個;
8)混吊龍:7個
9)捉5龍:6個
10)素龍捉5:8個
11)七對:由任意七個對子組成的牌型;4個
12)素七對:沒有混的七對:6個
13)混調七對:7個
14)捉5七對:6個
15)混調5七對:9個
16)滿貫(碰碰胡): 4個
17)素滿貫: 6個
18)混調滿貫:7個
19)混調5滿貫:9個
20)獨報(乾插):5個 ;
21)報捉五:6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