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子城村

因系遼金時期古城址,城西南曾有一座磚塔,故名“塔子城”。 塔子城古城,清代稱“綽爾城”。 “塔子城”形制呈方形,基本為南北向。

塔子城村 位於黑龍江省西部嫩江以西平原區,泰來縣城西北45公里處,屬泰來縣塔子城鎮管轄。因系遼金時期古城址,城西南曾有一座磚塔,故名“塔子城”。清末,1906年(清光緒三十二年),大賚廳於塔子城設定分防經歷。城內有居民十幾戶。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1951年設定塔子城鎮。今塔子城內有縱橫街道5條,大體和舊街一致,有居民約5000人,其中1/2為非農業人口。塔子城村為塔子城鎮政府駐地。塔子城古城,清代稱“綽爾城”。始建於遼代,金、元兩朝沿用,均為北方重鎮。塔子城,是黑龍江省西部規模最大的古城遺址,周圍地勢平坦,土壤肥沃,水草豐美,適於耕墾牧放。“塔子城”形制呈方形,基本為南北向。周長4563米,其中東牆1160米、南牆1118米、西牆1123米、北牆1160米。夯土版築。城牆殘高平均5米、頂寬1—1.25米、底寬20—30米,牆頂至牆基斜坡長約20—27米。城牆被後世順向開掘1條深溝(靠外側),牆體遭到破壞。城牆附築馬面,大部分被破壞,今存明顯的有19座,平均間距70—80米,據此推測每面牆至少應有10座。城四角有角樓遺蹟。城牆外有護城河兩道。第一道寬7—9米,其外是1道垣,高2—3米、寬6—8米;過此垣是第二道護城河,寬7—8米,其外還有1道矮垣土堤,高1—2米、寬7—8米。城設4門,各門均在每面牆的中部,門外築有瓮城。南、北瓮城向東開門,東西瓮城向南開門。城內近百年來由於居民不斷增加,不少遺蹟遭到破壞,或成建築址,或夷為耕地。
塔子城出土文物甚多,大多比較重要和珍貴。有遼大安七年(1091年)“殘刻題紀”和銅印等。銅錢發現很多,曾一次出土250餘公斤窖藏銅錢,大部分是北宋錢,另外還有少量“開元通寶”和“至元通寶”等。對於塔子城的斷代及歷史地理等問題,學術界至今看法不盡相同。有的學者認為塔子城可能是金代的新泰州故城,有人論證是遼泰州、金前期泰州故城
,還有人認為應是遼泰州所領金山,遼末升靜州,後為金代的金山,東北路招討司一度駐地,並認為是元代泰寧路故城、諸王買奴封地。1981年1月,黑龍江省政府公布,為黑龍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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