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存費

堆存費,英文為demurrage,也叫滯港費,一般是在做大宗貨物進出口時,由於賣方或買方沒有按照租船契約約定的裝卸率按時完成裝卸貨物,致使承運的船舶延長在碼頭的停泊時間,按照租船契約的約定而獲得的處罰性費用。

或買賣雙方未能將到港貨物及時清關提貨,到港貨物在港區堆放時間超出港區所規定的堆放時間而造成的費用。而所謂的堆存費一般多指第二種情況。堆存費是由目的港港區收取的,一般貨物到港都有一定的免費堆放時間,通常為7天,如果有特殊原因需多堆放幾天,還可通過目的港貨代或收貨人向港區申請延期,最多可再堆放7天。至於具體的堆存費如何結算,不同國家的港區有不同的算法,這個得問當地的代理或直接於目的港區聯繫。堆存費最終由哪方付,不需要看哪種貿易方式,而是看是發生在裝運港還是卸貨港。例如FOB貿易術語條件下,在裝運港,由賣方付,在卸貨港,由買方付;CIF CFR貿易術語條件下,在裝運港,由賣方付,在卸貨港,由買方付。船公司收取的是滯箱費(DETENTION),就是進出口的貨物租用船公司的貨櫃,超過船公司所規定的免費租用天數所產生的費用,這個同樣也可延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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