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噶本

堆噶本(藏文:བཀའ་བློན་,威利:sTod-sgar-dpon ),一作堆噶爾本、阿里噶本、噶大克噶本、阿里總管,是清代西藏西部地區阿里的長官,“綜理阿里地區藏務”。 從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起改由兩名五品俗官擔任阿里總管,到任時改稱四品[1]。

堆噶本(藏文:བཀའ་བློན་,威利:sTod-sgar-dpon),一作堆噶爾本、阿里噶本、噶大克噶本、阿里總管,是清代西藏西部地區阿里的長官,“綜理阿里地區藏務”。從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起改由兩名五品俗官擔任阿里總管,到任時改稱四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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