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實務與創新

為解決這一社會難題,上至中央、下至各級人民法院都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努力。 中共中央於1999年7月7日下發了11號檔案,專門就執行難問題作出明確指示,提出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改革任務。 最高人民法院將1999年確定為“執行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積極採取各種有效的措施,加大執行的力度。

內容介紹

執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全社會關注的熱點與難點。在具體的執行中,由於各種因素,有相當一部分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得不到切實履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能及時得到實現和滿足,司法權威受到了蔑視和對抗,司法的公正受到了損害和威脅,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會秩序的混亂和社會不穩定因素的產生。為解決這一社會難題,上至中央、下至各級人民法院都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努力。中共中央於1999年7月7日下發了11號檔案,專門就執行難問題作出明確指示,提出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改革任務。最高人民法院將1999年確定為“執行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積極採取各種有效的措施,加大執行的力度。同時,社會各界也圍繞這一問題展開廣泛的討論,使執行難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緩解,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取得顯著的成果,案件結案率上升,執行工作得到進一步的規範;程式公正觀念、當事人主義思想也日漸深人人心。目前,以執行工作管理體制、執行機構、執行權分權運行機制、執行方式方法四個層面的改革正在全國法院展開。本書正是在這一背景下編寫的。
本書共設上下兩編。上編《執行實務》,以貫穿執行案件流程管理的各節點為體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等法律檔案,圍繞從執行立案至結案以及執行中的具體實務問題進行編寫,注重其實用性、規範性、可操作性;下編《執行創新》,以中共中央(1999)11號檔案、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執行改革的檔案、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領導講話為主要精神,圍繞執行理論、執行制度、執行實踐三大創新,就執行改革的四個層面進行深入探討,側重於執行改革與創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