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從上世紀五十年代中期以來,是縣人民政府管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綜合部門。代表政府在各個時期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負責總量平衡、結構調整負責社會總需求和供給及全社會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內外,銀行貸款,非國有企業和個人資金及外資)物資及人力資源等重要經濟總量的綜合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負責人才的計畫委託培養和大專院校學生的分配安排,曾一度行使用關廠礦企業的機構設定與管理。契約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出各個時期的產業政策、組織編制基礎產業、支柱產業等項目發展規劃;根據上級要求,在不同的條件下,提出了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相關政策,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由計畫經濟逐步走向市場經濟,機構有三次大的改革,職能隨著轉變,現有工作職能,突出項目申報與爭取,下達國家及省、市撥款建設項目和重大建設項目資金計畫,審批縣建設項目及縣重大建設項目。加強對策三產業、項目諮詢評估,招標投標工作的管理;做好重全縣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負責以工代賑、湘西地區開發等項目、資金的爭取和計畫安排,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運轉、檔案管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保密、對外宣傳接待、信訪、政務督辦、建議和提案辦理、安全保衛和綜合治理等行政事務;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本局信息網路規劃、建設與管理,推進辦公自動化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組織、宣傳教育、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培訓學習、職能評聘、保險福利、幹部檔案、老齡老乾、計畫生育及群團等工作;協助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綜合股
(加掛“城步苗族自治縣經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城步苗族自治縣第三產業辦公室”、“城步苗族自治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牌子)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組織有關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出台前的論證,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規劃、方案、實施中的銜接配套問題;指導和協調各類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承擔全縣經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分析研究全縣經濟形勢,對巨觀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並提出相應政策措施;組織研究提出年度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負責起草重要檔案。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負責內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工作;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內資企業技術改造使用國產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確認工作;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牽頭負責環境保護等項目的前期工作;參與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協調開發區及工業園區重大問題。
分析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研究提出貫徹國家財政政策和直接融資等政策的實施意見及相關配套措施;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參與全縣財政、金融政策制定及相關體制改革研究工作。監測分析國內外和省內外及縣內外市場狀況,負責全縣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和要素市場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監測分析全縣利用外資狀況,研究提出利用外資戰略,協調解決利用外資和招商引資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提出利用外資規劃,組織協調招商引資項目庫建設和管理,擬訂和執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提出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規劃和備選項目;承辦限額以上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和在境外的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有關工作;負責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工作。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並監督計畫執行情況。
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改革形勢;研究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農業、林業、畜牧、水利、氣象等行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參與編制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申報和安排相關行業的項目,提出相關的縣財政性建設配套資金安排建議;編制和協調全縣生態環境建設規劃;組織編制農村經濟綜合開發示範鎮發展規劃、示範鎮項目的爭取、計畫下達、具體實施和組織管理以及竣工驗收。
分析工業發展情況,研究新型工業化發展政策;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擬訂主要工業行業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對工業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負責全縣工業生產力布局與結構調整;組織工業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承擔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技術改造投資管理職能,安排相應的技術改造投資資金;協調、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參與研究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相關政策;研究提出全縣能源、交通等發展戰略和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能源、交通等行業規劃、專業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規劃能源、交通重大建設項目布局;審核、申報和安排能源、交通等重大建設項目;監測和分析能源、交通等基礎產業的建設發展狀況,參與制訂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承擔國家、省、市安排我縣新能源開發利用項目的有關前期工作。承擔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組織編制全縣第三產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預測分析第三產業發展和改革的趨勢;研究提出全縣第三產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建議;負責全縣第三產業生產力布局與結構調整,擬定和銜接第三產業主要行業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組織修訂全縣第三產業發展指導目錄,安排第三產業引導資金;銜接平衡第三產業與第一、第二產業的協調發展。承擔城步苗族自治縣第三產業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監測分析全縣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動態,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銜接平衡全縣科技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申報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和示範工程、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製開發、重大技術裝備研製、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技術創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和高技術產業化基地以及需報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企業技術中心項目;最佳化配置科技成果產業化資金、提出相關的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安排全縣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和投資計畫;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和傳統產業的最佳化升級。
監測分析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提出全縣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協調安排國家、省、市撥款的建設項目;安排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專項建設資金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國家和省里的規定,審批、核准、登記備案和申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研究策劃、提出和彙編建立全縣重大項目庫;負責綜合協調和指導督促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牽頭或參與重大項目的開發、銜接等工作。
社會發展股
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協調社會發展政策,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就業、勞動、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新聞出版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就業規劃和促進就業、調節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的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申報和下達全縣社會事業基本建設項目計畫;參與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中、國小新建、變更和撤銷的審核工作。
法規股
(加掛“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招標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城步苗族自治縣招標投標指導協調辦公室”牌子)
組織、協調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開展法制宣傳和普法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管理、監督全縣招標投標工作;加強對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工程招標投標的監督檢查和工業項目招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對不依照核准事項進行招標的行為依法實施處罰;依法規範管理招標投標市場;負責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的初審;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評標專家庫;承擔縣人民政府招標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招標投標指導協調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單位地址
地 址:城步縣行政中心4棟 郵 編:42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