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伏式行銷

“埋伏式行銷”的常用方法:贊助新聞媒體發動與事件、活動相關的廣告戰 、贊助事件的傑出人物、典型代表、 、反其道而行之

埋伏式行銷,又稱為“偷襲行銷”,是指一個公司在非贊助商的身份下,圍繞主題事件開展行銷活動,以此侵入公眾意識,占據消費者的智力空間,從而避開昂貴的贊助費,以低成本實現品牌知曉和品牌形象推廣的。埋伏行銷通常是隱蔽的、突發的,打的是麻雀戰、地道戰、地雷戰。例如電視台正在轉播體育比賽,觀眾席中突然有人揮舞印有贊助商商標的小旗。體育比賽的賽場上空,突然飄過印有贊助商競爭對手巨大標識的飛艇等等。贊助商在明,伏擊者在暗,埋伏行銷往往無孔不入,防不勝防。
缺點:沒有購買特殊權力的埋伏者開發贊助機會造成他與事件有關的印象時,道德問題產生了。對埋伏式行銷的道德譴責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事件組織者,他們認為非贊助公司從未付費事件中獲益,這威脅到他們事件的整體性;二是事件的官方贊助商,當贊助商付了一大筆錢以獲取一個被規定為專營權利的特權時,發現其他人主張特權免費,這對贊助商將產生極大的負面影響。
“埋伏式行銷”的常用方法:贊助新聞媒體發動與事件、活動相關的廣告戰、贊助事件的傑出人物、典型代表、巧妙實現對接、反其道而行之。看到你說的埋伏式行銷,和事件行銷挺像的,我在大學兼職的時候參加過一次大型的促銷活動,而活動的方式就是通過事件行銷方式既達到了企業的銷售額的增長,同時也提高了企業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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