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爾金斯法

1903年,西奧多·羅斯福總統督促國會通過了《埃爾金斯法案》等一系列反對托拉斯的法案,規定:不準鐵路公司對托拉斯的貨物運輸實行優惠;建立了商務部和勞動部,下設公司管理局,負責檢查和監督各大公司;司法機關有權審理反托拉斯的案件;加強州際貿易委員會的權力,管轄與鐵路運輸有關的機構等等。 這些法案頒布後,有25件大托拉斯案件被審理,在解決托拉斯壟斷引起的社會問題上取得了很大成就。

1903年,西奧多·羅斯福總統督促國會通過了《埃爾金斯法案》等一系列反對托拉斯的法案,規定:不準鐵路公司對托拉斯的貨物運輸實行優惠;建立了商務部和勞動部,下設公司管理局,負責檢查和監督各大公司;司法機關有權審理反托拉斯的案件;加強州際貿易委員會的權力,管轄與鐵路運輸有關的機構等等。這些法案頒布後,有25件大托拉斯案件被審理,在解決托拉斯壟斷引起的社會問題上取得了很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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