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行政監察署

埃及行政監察署是歸由政府總理直接領導的監察機構,向總理負責並報告工作。 派駐局由監察署垂直領導,人、財、物統管,由監察署地方監察司負責。 埃及行政監察署既監察“事”,也監察“人”,既實施效能監察,也實施廉政監察。

埃及行政監察署是歸由政府總理直接領導的監察機構,向總理負責並報告工作。監察署內部機構設定精簡,共有經濟監察司、生產監察司、服務監察司、地方監察司等6個職能司。根據人口和地域大小,將26個省劃分為10個監察區,每區設立派駐監察局,有些局負責幾個省的監察工作。派駐局由監察署垂直領導,人、財、物統管,由監察署地方監察司負責。派駐局的負責人和監察官由監察署直接派遣,一般二至三年輪換一次。其他人員在當地聘用,不合適的隨時解聘。派駐局不受地方政府約束,如果省政府提出某項調查要求,要向監察署報告,由監察署指示派駐局執行。調查結果先報監察署,然後再交給省政府。保證了派駐局依法獨立行使監察職責。
埃及行政監察署既監察“事”,也監察“人”,既實施效能監察,也實施廉政監察。其主要職責是:(1)監督國家計畫的制定,跟蹤檢查國家計畫的執行情況;(2)發現和揭露國家計畫執行中的不正常行為,糾正和堵塞漏洞;(3)對公眾關心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政府提出解決辦法;(4)受理公民對政府工作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5)對提名擔任高級官員的候選人參與研究審查,並向總理提出是否合適的建議;(6)接受總統、總理、議會、部長、省長的委託,對有關事項進行調查。監察署的工作重點,一是調查政府官員的貪污受賄案件;二是實施效能監察,查處工作拖拉、失職、瀆職、違章、管理不善等行為。通常以突然襲擊的方式進行,以保證能夠檢查到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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