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湖礦

坪湖礦

由上海煤礦設計院設計,原為水采設計,於1958年5月1日開工興建,由豐城礦務局自行施工,在邊設計,邊施工,邊生產的思想指導下,於1959年12月從風井出煤簡易投產。

坪湖礦 坪湖礦

1961年煤炭工業部以(61)煤基設鍾字第82號文下發了《關於江西省豐城礦務局坪湖礦井水采改為旱采的決定》。上海煤礦設計院據此於1961年5月提出了旱采設計方案,經煤炭部審定同意,並根據煤炭部(61)煤基綜字第116號文中規定的第二類礦井進行補套,1962年7月,上海煤礦設計院又提出了坪湖礦井補套設計。1963年江西煤管局以(63)煤基總字第0040號文下發了《豐城礦務局坪湖礦補套設計決議書》。1963年12月30日,補套工程全部竣工,自建礦至補套竣工,共投資1403萬元,噸煤投資為3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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