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通過對評估區地質災害調查和資料的綜合研究,以及現狀評估和預測評估。可以查清當地的地質環境條件及地質災害類型、分布、規模:分析評價工程建設和運營對地質環境的影響,預測可能誘發或加劇的地質災害危險性,對場地適宜性進行評價,並提出防治措施,為工程建沒項目的規範和決策提供依據。
特點
(1)注重基礎性資料收集
主要收集評估區遙感、航測、交通、氣象、水文、水利、城村建設等資料,研究分析地質環境條件,客觀選擇評價指標。
(2)確定合理的評估範圍、精度和級別
①評估精度
根據評估地區地形地貌,區域、工程、水文地質條件的複雜程度確定評估精度,調查精度隨地質環境條件的複雜程度而提高。
②評估範圍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範圍根據項目特點、地質災害種類和地質環境條件而定,不局限在項日用地範圍內。當危險性僅限於用地範圍時,可按用地範圍開展評估。
③評估級別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分為3級,複雜、中等、簡單。
(3)野外調查與訪問相結合
野外地質災害綜合調查時,要了解線路經過區域地質災害發生史,查明線路程經過區域附近有無地下採空區、礦山採礦區及高陡邊坡等分布,避免遺漏不良地質現場或地質災害的隱患。野外工作常採用相同比例尺的地形圖或地形地質圖作為調查的底圖,採用羅盤及手持GPS等精度較高的儀器,在相應比例尺的地圖上準確地標出主要災害點或是地質災害隱患點位置,並進行現場分析與照相。
(4)合理地分區與構圖
以區域地形地質圖為基礎製作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地圖和評估剖面圖,確定沿線地質災害分布圖和地質災害危險性分區評估的主要內容。不同的圖件中應配圖或典型像片,圖下方應有比例尺的綜合地質剖面圖,必要的圖示及附圖,兩幅主要附圖必須全面地反映擬建線路工程沿線的地質環境條件,主要地質災害類型規模及空間分布,預測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發育強度、潛在危害及危險性等內容。
內容和步驟
其基本內容和步驟是:首先分析評價地質災害活動的危險程度和地質災害危險區受災體的可能破壞程度,即地質災害的危險性評價和災害區的易損性評價,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分析預測地質災害的預期損失,即進行地質災害的破壞損失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包括下列內容:
(1)闡明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的地質環境條件基本特徵。
(2)分析論證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各種地質災害的危險性,進行現狀評估、預測評估和綜合評估。
(3)提出防治地質災害措施與建議,並做出建設場地適宜性評價結論。
評估方法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方法主要有:發生機率及發展速率的確定方法,危害範圍及危害強度分區,區域危險性區劃等。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城市建設、有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工程項目建設和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的工程建設,在申請建設用地之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評估結果由省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認定。不符合條件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包括下列內容:
(1)闡明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的地質環境條件基本特徵
(2)分析論證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各種地質災害的危險性,進行現狀評估、預測評估和綜合評估
(3)提出防治地質災害措施與建議,並作出建設場地適宜性評價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