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產品按固定成本計價法

在產品按固定成本計價法是對各月月末在產品成本按年初在產品成本的計價法。 這種方法主要適用於雖然企業既有本 月完工產品,又有月末在產品,但各月月末在產品成本較小,或者各月月末在產品成本雖然較大,但是各月月末在產品成本變動不大的情況,如煉鐵企業和化工企業的產品。

解析

採用這種方法,可以將年初在產品成本作為1-11月份各月月末在產品成本;年末時,再採用約當產量法(或定額比例法、或在產品按定額成本計價法等),將12月份的產品成本計算單位中歸集的全部生產費用(包括月初在產品成本和本 月發生的生產費用)在12月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進行具體地分配,從而重新計算年末在產品成本(並作為次年年初產品成本)。

如果各月月末在產品成本較小,月初在產品成本與月末在產品成本之差就更小,因此,將年初在產品成本作為1-11月份各月月末在產品成本,既可以簡化產品成本計算工作,又不會影響產品成本計算的準確性。

如果各月月末的在產品成本較大,但各月月末在產品成本金額變動不大,那么,各月月初在產品成本與月末在產品成本之差並不大,以年初在產品成本作為1-11月份各月月末在產品成本也不會影響產品成本計算的妥當性。

採用這種方法,意味著1-11月份各月完工產品成本就等於當月發生的生產費用,每年只需要具體計算一次在產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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