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們、朋友們:
60年前,我們人民共和國的締造者們,同經過普選產生的1200多名全國人大代表一道,召開了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從此建立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這樣一個有5000多年文明史、幾億人口的國家建立起人民當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在中國政治發展史乃至世界政治發展史上都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
今天,我們在這裡隆重集會,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就是要回顧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立和發展的歷程,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更好組織和動員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鬥。
同志們、朋友們!
在中國建立什麼樣的政治制度,是近代以後中國人民面臨的一個歷史性課題。為解決這一歷史性課題,中國人民進行了艱辛探索。
1840年鴉片戰爭後,中國逐步成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那個時代,為了挽救民族危亡、實現民族振興,中國人民和無數仁人志士孜孜不倦尋找著適合國情的政治制度模式。辛亥革命之前,太平天國運動、洋務運動、戊戌變法、義和團運動、清末新政等都未能取得成功。辛亥革命之後,中國嘗試過君主立憲制、帝制復辟、議會制、多黨制、總統制等各種形式,各種政治勢力及其代表人物紛紛登場,都沒能找到正確答案,中國依然是山河破碎、積貧積弱,列強依然在中國橫行霸道、攫取利益,中國人民依然生活在苦難和屈辱之中。
事實證明,不觸動舊的社會根基的自強運動,各種名目的改良主義,舊式農民戰爭,資產階級革命派領導的民主主義革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各種方案,都不能完成中華民族救亡圖存和反帝反封建的歷史任務,都不能讓中國的政局和社會穩定下來,也都談不上為中國實現國家富強、人民幸福提供制度保障。
在中國人民頑強前行的偉大鬥爭中,中國共產黨誕生了。自成立之日起,中國共產黨就以實現中國人民當家作主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己任,為“索我理想之中華”矢志不渝,“喚起工農千百萬”,進行艱苦卓絕的革命鬥爭,終於徹底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新中國,億萬中國人民從此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這一偉大歷史事件,從根本上改變了近代以後中國內憂外患、任人宰割的悲慘命運。
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取得革命勝利後,國家政權應該怎樣組織?國家應該怎樣治理?這是一個關係國家前途、人民命運的根本性問題。經過實踐探索和理論思考,中國共產黨人找到了答案。早在1940年,毛澤東同志就說到:“沒有適當形式的政權機關,就不能代表國家。中國現在可以採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省人民代表大會、縣人民代表大會、區人民代表大會直到鄉人民代表大會的系統,並由各級代表大會選舉政府。”
新中國的誕生,為中國人民把這一構想付諸實踐奠定了前提、創造了條件。1949年9月,具有臨時憲法地位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莊嚴宣告,新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1954年9月,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在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是深刻總結近代以後中國政治生活慘痛教訓得出的基本結論,是中國社會100多年激越變革、激盪發展的歷史結果,是中國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運的必然選擇。
6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得到鞏固和發展,展現出蓬勃生機活力。60年的實踐充分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鄧小平同志曾經說過:“我們實行的就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院制,這最符合中國實際。如果政策正確,方向正確,這種體制益處很大,很有助於國家的興旺發達,避免很多牽扯。”江澤民同志強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們黨長期進行人民政權建設的經驗總結,也是我們黨對國家事務實施領導的一大特色和優勢”。胡錦濤同志也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是中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載體。”
在新的奮鬥征程上,必須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繼續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牢牢把國家和民族前途命運掌握在人民手中。這是時代賦予我們的光榮任務。
同志們、朋友們!
在中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證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關鍵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毫不動搖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就沒有新中國的繁榮富強。堅持中國共產黨這一堅強領導核心,是中華民族的命運所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就是支持和保證人民實現當家作主。我們必須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要支持和保證國家政權機關依照憲法法律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協調一致開展工作。要不斷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於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黨和國家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保證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我們必須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要擴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國家各項工作都要貫徹黨的民眾路線,密切同人民民眾的聯繫,傾聽人民呼聲,回應人民期待,不斷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凝聚起最廣大人民智慧和力量。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發展人民民主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我們必須堅持把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斷把法治中國建設推向前進。要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依照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法規來展開和推進國家各項事業和各項工作,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尊重和保障人權,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中國國家組織形式和活動方式的基本原則。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我們必須堅持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國家機關實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協調;在中央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主動性和積極性,保證國家統一高效組織推進各項事業。
同志們、朋友們!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支撐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新形勢下,我們要毫不動搖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也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著重抓好以下幾個重要環節的工作。
第一,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經過長期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我們國家和社會生活各方面總體上實現了有法可依,這是我們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我們繼續前進的新起點。形勢在發展,時代在前進,法律體系必須隨著時代和實踐發展而不斷發展。
我們要加強重要領域立法,確保國家發展、重大改革於法有據,把發展改革決策同立法決策更好結合起來。要堅持問題導向,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可操作性,發揮立法引領和推動作用。要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體制和程式,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願、得到人民擁護。
第二,加強和改進法律實施工作。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是法律實施的重要主體,必須擔負法律實施的法定職責,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堅決整治以權謀私、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問題,嚴禁侵犯民眾合法權益。
我們要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不斷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各級行政機關必須依法履行職責,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決不允許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要深入推進公正司法,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嚴肅懲治司法腐敗,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第三,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無所不在的監督力量。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會懈怠;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原則和制度設計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都要受到制約和監督。
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加強對“一府兩院”執法、司法工作的監督,確保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實施,確保行政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正確行使。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依法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在本行政區域內得到遵守和執行。要加強黨紀監督、行政監察、審計監督、司法監督和國家機關內部各種形式的紀律監督。要拓寬人民監督權力的渠道,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要健全申訴控告檢舉機制,加強檢察監督,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違法必追究。
一個政黨,一個政權,其前途命運取決於人心向背。人民民眾反對什麼、痛恨什麼,我們就要堅決防範和打擊。人民民眾最痛恨腐敗現象,我們就必須堅定不移反對腐敗。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抓緊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機制,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下最大氣力解決腐敗問題,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不斷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於民。
第四,加強同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的聯繫。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之所以具有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關鍵在於它深深植根於人民之中。我們國家的名稱,我們各級國家機關的名稱,都冠以“人民”的稱號,這是我們對中國社會主義政權的基本定位。中國260多萬各級人大代表,都要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參加行使國家權力。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論做何種工作,說到底都是為人民服務。這一基本定位,什麼時候都不能含糊、不能淡化。
各級國家機關加強同人大代表的聯繫、加強同人民民眾的聯繫,是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內在要求,是人民對自己選舉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一定要為人民用權、為人民履職、為人民服務,把加強同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的聯繫作為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的重要內容,虛心聽取人大代表、人民民眾意見和建議,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自覺接受人民監督,認真改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
第五,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新的形勢和任務對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按照總結、繼承、完善、提高的原則,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推動人大工作提高水平。
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增強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國家權力的政治責任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要健全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本級人大代表機制,暢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達渠道,支持和保證人大代表依法履職,最佳化人大常委會、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結構,完善人大組織制度、工作制度、議事程式。各級黨委要加強和改善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開展工作。
同志們、朋友們!
人民民主是中國共產黨始終高舉的旗幟。在前進道路上,我們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繼續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
以什麼樣的思路來謀劃和推進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長遠的作用。古今中外,由於政治發展道路選擇錯誤而導致社會動盪、國家分裂、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堅持正確的政治發展道路更是關係根本、關係全局的重大問題。
設計和發展國家政治制度,必須注重歷史和現實、理論和實踐、形式和內容有機統一。要堅持從國情出發、從實際出發,既要把握長期形成的歷史傳承,又要把握走過的發展道路、積累的政治經驗、形成的政治原則,還要把握現實要求、著眼解決現實問題,不能割斷歷史,不能想像突然就搬來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飛來峰”。政治制度是用來調節政治關係、建立政治秩序、推動國家發展、維護國家穩定的,不可能脫離特定社會政治條件來抽象評判,不可能千篇一律、歸於一尊。在政治制度上,看到別的國家有而我們沒有就簡單認為有欠缺,要搬過來;或者,看到我們有而別的國家沒有就簡單認為是多餘的,要去除掉。這兩種觀點都是簡單化的、片面的,因而都是不正確的。
“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我們需要借鑑國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絕不能放棄中國政治制度的根本。中國有960多萬平方公里土地、56個民族,我們能照誰的模式辦?誰又能指手畫腳告訴我們該怎么辦?對豐富多彩的世界,我們應該秉持兼容並蓄的態度,虛心學習他人的好東西,在獨立自主的立場上把他人的好東西加以消化吸收,化成我們自己的好東西,但決不能囫圇吞棗、決不能邯鄲學步。照抄照搬他國的政治制度行不通,會水土不服,會畫虎不成反類犬,甚至會把國家前途命運葬送掉。只有紮根本國土壤、汲取充沛養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
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存在適用於一切國家的政治制度模式。“物之不齊,物之情也。”各國國情不同,每個國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獨特的,都是由這個國家的人民決定的,都是在這個國家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上長期發展、漸進改進、內生性演化的結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為它是從中國的社會土壤中生長起來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過去和現在一直生長在中國的社會土壤之中,未來要繼續茁壯成長,也必須深深紮根於中國的社會土壤。
同志們、朋友們!
評價一個國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國家領導層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體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人民民眾能否暢通表達利益要求,社會各方面能否有效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國家決策能否實現科學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過公平競爭進入國家領導和管理體系,執政黨能否依照憲法法律規定實現對國家事務的領導,權力運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約和監督。
經過長期努力,我們在解決這些重點問題上都取得了決定性進展。我們廢除了實際上存在的領導幹部職務終身制,普遍實行領導幹部任期制度,實現了國家機關和領導層的有序更替。我們不斷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人民實現了內容廣泛、層次豐富的當家作主。我們堅持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發展獨具特色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有效凝聚了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我們努力建設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決策機制,增強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保證了決策符合人民利益和願望。我們積極發展廣納群賢、充滿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廣泛把各方面優秀人才集聚到黨和國家各項事業中來。我們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全社會法治水平不斷提高。我們建立健全多層次監督體系,完善各類公開辦事制度,保證黨和國家領導機關和人員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行使權力。
中國實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實行基層民眾自治制度,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這樣一套制度安排,能夠有效保證人民享有更加廣泛、更加充實的權利和自由,保證人民廣泛參加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能夠有效調節國家政治關係,發展充滿活力的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海內外同胞關係,增強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有效促進社會生產力解放和發展,促進現代化建設各項事業,促進人民生活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能夠有效維護國家獨立自主,有力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福祉。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經濟實力、綜合國力、人民生活水平不斷跨上新台階,我們不斷戰勝前進道路上各種世所罕見的艱難險阻,中國各民族長期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中國社會長期保持和諧穩定。這些事實充分證明,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具有強大生命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是符合中國國情、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正確道路。
同志們、朋友們!
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決定於這個國家的經濟社會基礎,同時又反作用於這個國家的經濟社會基礎,乃至於起到決定性作用。在一個國家的各種制度中,政治制度處於關鍵環節。所以,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信,首先要堅定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信心和決心。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是個新事物,也是個好事物。當然,這並不是說,中國政治制度就完美無缺了,就不需要完善和發展了。制度自信不是自視清高、自我滿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堅定製度自信和不斷改革創新統一起來,在堅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礎上,不斷推進制度體系完善和發展。我們一直認為,我們的民主法治建設同擴大人民民主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體制、機制、程式、規範以及具體運行上還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發揮人民創造精神方面也還存在一些不足,必須繼續加以完善。在全面深化改革進程中,我們要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以增強黨和國家活力、調動人民積極性為目標,不斷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是兩句話組成的一個整體,即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前一句規定了根本方向,我們的方向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而不是其他什麼道路。後一句規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鮮明指向。兩句話都講,才是完整的。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關鍵是要增加和擴大我們的優勢和特點,而不是要削弱和縮小我們的優勢和特點。我們要堅持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切實防止出現群龍無首、一盤散沙的現象。我們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既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也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切實防止出現選舉時漫天許諾、選舉後無人過問的現象。我們要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加強社會各種力量的合作協調,切實防止出現黨爭紛沓、相互傾軋的現象。我們要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鞏固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促進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切實防止出現民族隔閡、民族衝突的現象。我們要堅持和完善基層民眾自治制度,發展基層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切實防止出現人民形式上有權、實際上無權的現象。我們要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則,促使各類國家機關提高能力和效率、增進協調和配合,形成治國理政的強大合力,切實防止出現相互掣肘、內耗嚴重的現象。
總之,我們要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更好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優越性,為黨和國家興旺發達、長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同志們、朋友們!
60年一甲子。此時此刻,讓我們一起來重溫毛澤東同志60年前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講的一段話,他說:“我們有充分的信心,克服一切艱難困苦,將我國建設成為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共和國。我們正在前進。我們正在做我們的前人從來沒有做過的極其光榮偉大的事業。我們的目的一定要達到。我們的目的一定能夠達到。”
當代中國共產黨人和中國人民一定要把這個崇高使命擔當起來,不斷發展具有強大生命力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在實現中國夢的偉大奮鬥中,共同創造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來,大家一起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