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自動調節能力

土壤自身所具有的各種調控能力,總稱為土壤的自動調節能力,也可稱為廣義的土壤緩衝性能,如土壤緩衝性、保水性、保肥性、保溫性以及土壤生物群的穩定性等等,而且還表現為土壤生態系統的綜合功能——土壤肥力和自淨能力。

它能維護土壤生態系統的相對平衡,是土壤綜合協調作用的反映。土壤的各組成部分是相互作用並相互連線的,共同構成完整的土壤結構系統。這個系統的各種性質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當環境向土壤中輸入物質和能量時,土壤系統可以通過自身的反饋作用進行調節與控制,保持系統的穩定狀態。

釋義

土壤自動調節能力是當環境向土壤輸入物質與能量時,土壤系統通過本身組織的反饋作用進行調節與控制,保持系統的穩定狀態所具有的調控能力。土壤自動調節能力維護著土壤生態系統的相對平衡。它不僅僅反映為土壤的各種性狀的相對穩定性,如土壤緩衝性、保水性、保肥性、保溫性以及土壤生物群的穩定性等等,而且還表現為土壤生態系統的綜合功能——土壤肥力和自淨能力。

功能

土壤的自淨功能土壤的各組成部分並不是孤立的,它們相互作用並互相連線成一個網路,構成完整的土壤結構系統。這個系統的各種性質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當環境向土壤輸入物質與能量時,土壤系統可以通過本身組織的反饋作用進行調節與控制,保持系統的穩定狀態。土壤本身所具有的各種調控能力,總稱為土壤自動調節能力。

土壤自動調節能力維護著土壤生態系統的相對平衡,它不僅反應土壤各種性狀的相對穩定性(如土壤的緩衝性、保水性、穩溫性以及土壤生物群體的穩定性等),而且還表現為土壤生態系統的綜合功能性(土壤肥力、自淨能力和自動調節能力)。土壤自動調節能力也可稱為廣義的土壤緩衝性能,它是土壤綜合協調作用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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