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原酒類管理辦公室職責。
(二)劃出移交的職責
取消招商引資和經濟合作職責。
機構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國內外貿易和對外貿易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對外投資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並擬定相關實施細則,研究經濟全球化、對外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我市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定全市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我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貫徹實施國家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貫徹落實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以及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貿易,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全省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
(八)組織協調全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九)研究擬定我市與毗鄰國家經貿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指導管理對俄、朝邊境小額貿易、邊民互市貿易; 審核呈報和管理邊境貿易企業經營權及重點商品專營權。
(十)申報中小企業開拓資金項目、扶持出口型企業基金項目;負責全市外經貿全口徑統計、信息發布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向市政府報送有關動態和建議;擬定外商投資政策,擬定和貫徹實施改革方案,參與擬定全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有關項目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增資減資、轉股、合併)事項的審報和進出口工作;協調並參與全市改善利用外資環境工作。
(十二)、擬定口岸發展規劃。檢查督促口岸發展規劃、建設和技術改造配套工作組織實施。
(十三)、參與圖們江地區經濟發展規劃和開發計畫;與聯合國開發計畫署圖們江秘書處、國家圖們江地區開發項目協調小組以及省開發辦的溝通聯絡;爭取國際組織對我市的投入,促進與周邊國家的合作開發。
(十四)負責協調口岸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對外開放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