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制定背景
2005年,衛生部下發《醫院管理評價指南》,要求醫療機構手術科室應當執行圍手術期管理要到位。制度的具體內容由各地方醫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或各醫療機構自行制定。因此,在2009年以前,全國各地的圍手術期管理制度不相同。
2010年7月29日,國家衛生部頒布實施《醫療機構管理制度與人員崗位職責》,制定了《圍手術期管理制度》,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執行。
手術前管理
1、凡需手術治療的病人,各級醫生應嚴格手術適應症,及時完成手術前的各項準備和必需的檢查。準備輸血的病人必須檢查血型及感染篩查(肝功、B肝五項、HCV、HIV、梅毒抗體)。
2. 手術前質術者及麻醉醫師必須親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屬或病人授權代理人履行告知義務,包括:病人病情、手術風險、麻醉風險、自付費項目等內容,徵得其同意並由病人或病人授權代理人簽字。如遇緊急手術或急救病人不能簽字,病人家屬或授權代理人又未在醫院不能及時簽字時,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在病歷詳細記錄。
3. 主管醫師應做好術前小結記錄。中等以上手術均需行術前討論。重大手術、特殊病員手術及新開展的手術等術前討論須由科主任主持討論制訂手術方案,討論內容須寫在術前討論記錄單上,並上報醫務處備案。
4. 手術醫師確定應按手術分級管理制度執行。重大手術及各類探查性質的手術須由有經驗的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或科主任擔任術者,必要時須上報醫務處備案。
5. 手術時間安排提前通知手術室,檢查術前護理工作實施情況及特殊器械準備情況。所有醫療行為應在病歷上有記錄。如有不利於手術的疾患必須及時請相關科室會診。
6. 手術前患者應固定好識別用的腕帶,所標的信息準確無誤;同時完成手術部位的標記。
手術當日管理
1、手術人員要在接診時及手術開始前要認真核對病人姓名、性別、病案號、床號、診斷、手術部位、手術房間等。病人進手術室前須摘除假牙,貴重物品由家屬保管。
2、當日參加手術團隊成員(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台上與巡迴護士、其它相關人員)應提前進入手術室,由手術者講述重要步驟、可能的意外的對策、嚴格按照術前討論制定的手術方案和手術安全核對的要求執行。
3、手術過程中術者對病人負有完全責任,助手須按照術者要求協助手術。手術中發現疑難問題,必要時須請示上級醫師。
4、手術過程中麻醉醫師應始終監護病人,不得擅自離崗。
5、手術中如確需更改原訂手術方案、術者或決定術前未確定的臟器切除,使用貴重耗材等情況時,要及時請示上級醫師,必要時向醫務處或主管院長報告;並須再次徵得患者或家屬同意並簽字後實施。
6、核查術中植入的假體材料、器材標示上的信息及效期,條形碼應貼在麻醉記錄單的背面。
7、術中切除的病理標本須向患者或家屬展示並在病案中記錄。手術中切取的標本及時按要求處理,在標本容器上註明科別、姓名、住院號,由手術醫師填寫病理檢查申請單。手術中需做冰凍切片時,切除的標本由手術室專人及時送病理科,專人取回病理報告。
8、凡參加手術的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地執行各項醫療技術操作常規,注意執行保護性醫療制度,術中不談論與手術無關的事情。術中實施自體血回輸時,嚴格執行《臨床輸血技術規範》。
手術後管理
1、手術結束後,術者對病人術後需要特殊觀察的項目及處置(各種引流管和填塞物的處理)要有明確的書面交待(手術記錄或病程記錄)。手術記錄應在規定時限內及時、準確、真實、全面地完成。
2、麻醉科醫師要對實施麻醉的所有病人進行麻醉後評估,尤其對全麻術後病人,麻醉科醫師應嚴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復標準確定病人去向(術後恢復室或病房或外科監護室)。並對重點病人實行術後24 小時隨訪且有記錄。病人送至病房後,接送雙方必須有書面交接,以病歷中簽字為準。
3.、凡實施中等以上手術或接受手術病情複雜的高危患者時,手術者應在病人術後24 小時內查看病人。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做好書面交接工作。術後3 天之內必須至少有1 次查房記錄。
圍手術期醫囑管理
1、手術前後醫囑必須由手術醫師/或由術者授權委託的醫師開具。
2、 對特殊治療、抗菌藥物和麻醉鎮痛藥品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