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家專業人才職業技能考試招生政策

國(際)家專業人才職業技能考試招生政策
一、考試類型
經項目辦公室統一制定,考試類型分為以下2種:
(1)線上考試
詳見國(際)家專業人才職業技能考試系統
(2)紙質試卷考試
各管理中心、考培中心等機構按項目辦公室規定自行組織考試
二、報考條件
詳見《國(際)家專業人才職業技能考試報考條件及免試條件》
三、照顧加分
1、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並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5分。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
(1)獲得地市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幹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僑眷高知子女、台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數民族考生。
(7)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級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8)貧困縣考生。
3、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
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能累計,只選其最高者給予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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