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國有資本金監管制度,規範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簡稱企業效績評價)組織和實施機構行為,統一競爭性企業效績評價方法,保障企業效績評價結果的科學、客觀和公正,根據《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規則》,制定本細則。
一、評價工作的步驟和要求
企業效績評價工作依據《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規則》規定的統一指標體系、工作方法、工作標準和工作程式,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在已經確定評價對象和下達《評價通知書》後,按以下工作步驟和要求進行組織實施:
(一)確定評價工作實施機構。根據評價對象的行業特點,由評價組織機構按照《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規則》的有關規定,成立評價實施機構。
1.評價組織機構直接組織實施評價的,由評價組織機構負責成立評價工作組,並根據需要組織成立專家諮詢組,相應確定有關工作人員和選聘有關諮詢專家;如果委託社會中介機構實施評價,首先要選定中介機構,並簽定評價委託書,然後由中介機構組織成立評價工作組以及專家諮詢組。專家諮詢組的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由評價組織機構明確。
2.評價工作組的工作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較豐富的經濟管理、企業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及法津等方面的專業知識。
(2)熟悉企業效績評價業務,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判斷能力。
(3)堅持原則、清正廉潔、秉公辦事。
(4)評價項目主持人應有10年以上經濟專業工作經驗。
3.專家諮詢組的專家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諳熟企業管理、財務會計、法律、技術等方面的專業知識。
(2)具有較豐富的工作經驗和相應領域10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3)擁有相應領域的中高級技術職稱和相關專業的執業(技術)資格。
(二)制定評價工作方案。由評價工作組或中介機構根據《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規則》有關規定,制定詳細的《評價工作方案》,報經評價組織機構批准後實施。已組織專家諮詢組的,評價工作組應將《評價工作方案》送每位諮詢專家,並向專家諮詢組介紹評價工作程式。
(三)準備評價基礎資料和基礎數據。根據《評價工作方案》的要求和評價計分的需要,做好基礎資料和基礎數據的收集、核實與整理工作。
1.根據評價目的和企業所處行業、規模,選擇評價方法和相應的評價標準值。
2.依據評價年度,收集企業連續三年的會計決算報表、有關財務統計數據和用於非計量評價的基礎資料,並認真進行核實、整理,發現疑問,及時核對,以保證基礎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與全面性。
(四)進行評價計分。運用計算機軟體(或手工)計算評價指標的實際分數,是企業效績評價的關鍵步驟。
1.根據已核實準確的會計決算報表和財務統計數據計算計量指標的實際值。
2.根據選定的評價標準,計算出各項基本指標的得分,形成初步評價結果,生成《企業效績初步評價計分表》;利用修正指標對初步評價結果進行修正,得出修正後的實際分數,形成基本評價結果;生成《企業效績基本評價計分表》。
3.根據已核實的非計量評價基礎資料,對照《效績評議指標參考標準》,進行評議指標打分,生成《企業效績評議計分匯總表》。
4.按照規定方法,利用評議分數對基本評價結果進行校正,得出綜合評價的實際分數,生成《企業效績評價得分總表》。
5.根據財務效益狀況、資產營運狀況、償債能力狀況、發展能力狀況四部分的基本評價得分,計算出每部分的分析係數。
6.對評價分數和計分過程進行覆核,發現問題首先覆核基礎數據,必要時進行手工計算校驗,以確保計分準確無誤。
(五)形成評價結論。將企業效績基本評價得分與同行業同規模的最高分數進行比較、將四部分內容的分析係數與行業比較係數進行對比,對企業效績進行深入分析判斷,形成綜合評價結論。並將評價結論反饋被評價企業,聽取企業意見,如企業提出異議且意見合理,或者發現新的重大情況,要對評價結果和評價結論進行調整。
(六)撰寫評價報告。評價工作組應按照規定的格式,撰寫《企業效績評價報告》,報告評價結果、評價分析、評價結論等,並送專家諮詢組徵求意見。評價工作組完成評價報告後,經評價項目主持人簽字,報送評價組織機構審核認定。如果是委託評價項目,評價報告必須加蓋中介機構單位印章。
(七)做好評價工作總結。評價項目完成後,評價工作組應進行工作總結,將工作背景、時間地點、工作基本情況、報告認定結果、評價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工作建議等形成書面材料,建立評價工作檔案,同時報送評價組織機構備案。
進行行業或多戶企業分析和排序,可直接利用初步評價結果或基本評價結果,根據每戶企業評價得分,降冪排序,形成《多戶企業效績評價分析計分排序表》。其評價步驟是:確定評價企業(行業)、選定評價標準值、收集與核實基礎數據、用計算機計算分數和排序、進行評價分析、撰寫和報送評價分析報告。
二、評價指標內容
企業效績評價指標體系由基本指標、修正指標和評議指標三層次共32項指標構成,各項指標具體內容如下:
(一)基本指標
基本指標是評價企業效績的核心指標,由反映企業財務效益狀況、資產營運狀況、償債能力狀況、發展能力狀況的四類8項計量指標構成,用以產生企業效績評價的初步結果。其主要內容如下:
1.財務效益狀況。包括:
(1)淨資產收益率=淨利潤/平均淨資產×100%
(2)總資產報酬率=(利潤總額+利息支出)/平均資產總額×l00%
2.資產營運狀況。包括:
(1)總資產周轉率(次)=銷售(營業)收入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2)流動資產周轉率(次)=銷售(營業)收入淨額/平均流動資產總額
3.償債能力狀況。包括:
(1)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2)已獲利息倍數=息稅前利潤/利息支出
4.發展能力狀況。包括:
(1)銷售(營業)增長率=本年銷售(營業)增長額/上年銷售(營業)總額×100%
(2)資本積累率=本年所有者權益增長額/年初所有者權益×100%
(二)修正指標
修正指標用以對基本指標評價形成的財務效益狀況、資產營運狀況、償債能力狀況和發展能力狀況的初步評價結果進行修正,以產生較為全面的企業效績評價基本結果,具體由16項計量指標構成。其主要內容如下:
1.財務效益狀況。具體包括:
(1)資產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觀因素後的年末所有者權益/年初所有者權益×100%
(2)銷售(營業)利潤率=銷售(營業)利潤/銷售(營業)收入淨頗×100%
(3)成本費用利潤率=利潤總額/成本費用總額×l00%
2.資產營運狀況。具體包括:
(1)存貨周轉率(次)=銷售成本/平均存貨
(2)應收賬款周轉率(次)=銷售(營業)收入淨額/平均應收賬款餘額
(3)不良資產比率=年末不良資產總額/年未資產總額×100%
(4)資產損失比率=待處理資產損失淨額/年末資產總額×100%
3.償債能力狀況。具體包括: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l00%
(2)速動比率=速動資產/流動負債×100%
(3)現金流動負債比率=年經營現金淨流入/流動負債×l00%
(4)長期資產適合率=(所有者權益+長期負債)/(固定資產+長期投資)×100%
(5)經營虧損掛賬比率=經營虧損掛賬/年末所有者權益×100%
4.發展能力狀況。具體包括:
(1)總資產增長率=本年總資產增長額/年初資產總額×l00%
(2)固定資產成新率=平均固定資產淨值/平均固定資產原價×l00%
(3)三年利潤平均增長率=
(4)三年資本平均增長率=
(三)評議指標
評議指標是用於對基本指標和修正指標評價形成的基本結果進行定性分析驗證,以進一步補充和完善基本評價結果。評議指標由8項非計量指標構成。具體包括:
1.領導班子基本素質
2.產品市場占有能力(服務滿意度)
3.基礎管理比較水平
4.在崗員工素質狀況
5.技術裝備更新水平(服務硬環境)
6.行業或區域影響力
7.企業經營發展策略
8:長期發展能力預測
商貿及服務企業因企業經營性質不同,在運用評議指標時以括弧內的指標內容代替。
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指標解釋另行制定和頒布。
三、指標權數設定
對企業效績評價實行百分制,指標權數採取專家印象打分方法確定。其中:計量指標權重為80%,非計量指標權重為20%。在實施操作過程中,為計算方便,三層次指標權數均先分別按100設定,最後還原。
(一)基本指標權數100
指標
1.財務效益狀況42
(1)淨資產收益率30
(2)總資產報酬率12
2.資產營運狀況18
(1)總資產周轉率9
(2)流動資產周轉率9
3.償債能力狀況22
(1)資產負債率12
(2)已獲利息倍數10
4.發展能力狀18
(1)銷售(營業)增長率9
(2)資本積累率9
(二)修正指標權數100
指標
1.財務效益狀況42
(1)資本保值增值率16
(2)銷售(營業)利潤率14
(3)成本費用利潤率12
2.資產營運狀況18
(1)存貨周轉率4
(2)應收賬款周轉率4
(3)不良資產比率6
(4)資產損失比率4
3.償債能力狀況22
(1)流動比率6
(2)速動比率4
(3)現金流動負債比率4
(4)長期資產適合率5
(5)經營虧損掛賬比率3
4.發展能力狀況18
(1)總資產增長率7
(2)固定資產成新率5
(3)三年利潤平均增長率3
(4)三年資本平均增長率3
(三)評儀指標權數100
指標
(1)領導班子基本素質20
(2)產品市場占有能力(服務滿意度)18
(3)基礎管理比較水平20
(4)在崗員工素質狀況12
(5)技術裝備更新水年(服務硬環境)10
(6)行業或區域影響力5
(7)企業經營發展策略5
(8)長期發展能力預測10
四、評價標準的分類
企業效績評價標準分為計量指標評價標準和評議指標評價參考標準兩類。
(一)計量指標評價標準分類
計量指標評價標準值按不同行業、規模企業分類,由五檔標準值和與之相適應的標準係數組成,實行統一測算。
1.評價標準值以評價年度全國國有企業會計報表數據為基礎,將各行業及不同規模企業經濟運行狀況劃分計算為五個水平值。優秀值表示行業的最高水平,良好值表示行業的較高水平,平均值表示行業的總體平均水平,較低值表示行業的較低水平、較差值表示行業的最差水平。《效績評價標準值》另行頒布。
2.標準係數是指標實際值對應五檔標準值所達到的檔次係數,具體規定如下:
優秀值及以上的標準係數為1
良好值及以上的標準係數為0.8
平均值及以上的標準係數為0.6
較低值及以上的標準係數為0.4
較差值及以上的標準係數為0.2
較差值以下的標準係數為0。
(二)評議指標參考標準設定
評議指標參考標準按單項指標分別設定,每項指標都分為優(A)、良(B)、中(C)、低(D)、差(E)五個等級,每個等級對應的等級參數分別為1、0.8、0.6、0.4、0.2,每個等級的具體含義詳見《效績評議指標參考標準》。
五、評價指標的計分方法
企業效績評價的主要計分方法是功效係數法,輔助綜合分析判斷法。
(一)初步評價的具體計分方法。初步評價是指運用企業效績評價基本指標,將指標實際值對照相應評價標準值,計算各項指標實際得分。計算公式:
單項指標得分=本檔基礎分+調整分
本檔基礎分=指標權數×本檔標準係數
調整分=實際值-本檔標準值/上檔標準值-本檔標準值×(上檔基礎分-本檔基礎分)
基礎指標總分=∑單項指標得分
在實際計算基本指標得分時,針對有關指標的特殊性,具體作如下規定:
1.關於資產負債率
(1)當資產負債率小於平均值時,其標準係數為1,得滿分。
(2)當平均值<資產負債率〈較低值時,如果企業的總資產報酬率>當年銀行平均貸款利率,則其標準係數為1,得滿分。
(3)當資產負債率的實際值不符上述①、②兩個標準時、需比照五檔標準值計算得分。
(4)當資產負債率≥100%時,標準係數為0,得0分。
2.當利潤為負值時,對以利潤為分母的指標,得0分。
(二)基本評價的具體計分方法
基本評價是在初步評價結果的基礎上,運用修正指標對企業效績初步評價結果進一步調整。基本評價的計分方法仍依據功效係數法原理,具體是以各部分評價內容的基本指標得分為基礎,再按相應的修正係數計算。計算公式:
某部分評價內容修正後得分=相關部分基本指標得分×該部分綜合修正係數
修正後評價總分=∑各部分評價內容修正後得分
修正係數的計算方法詳見《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計分方法》。
(三)定性評價的具體計分方法
定性評價是運用評議指標綜合考察影響企業經營績的相關非定量因素,對企業經營狀況進行定性分析判斷。具體根據評議指標所考核的內容,由評價工作組的各位工作人員,依據評價參考標準判定實際指標達到的等級,計算評議指標得分。公式為:
n
單項指標分數=∑(單項指標權數×每位評議人員選定的等級參數)/評議人員總數
i=5
評議指標總分=∑單項指標分數
如果被評價企業會計信息發生嚴重失真、丟失或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真實、合法會計數據資料等異常情況,以及受國家政策變化、市場環境改變等重大因素影響,利用企業提供的會計數據已無法形成客觀、公正的評價結論時,經相關的評價組織機構批准,可單獨運用評議指標進行定性評價,得出評價結論。
(四)綜合評價的取具體計分方法
綜合評價是運用整個評價體系產生的結果,對評價對象作出的綜合評價結論。具體根據評議指標得分,對基本評價結論進行校正,計算出綜合評價得分,其計算公式為:
綜合評價得分=修正後評價總分×80%+評議指標總分×20%
六、評價結果的形成
企業效績評價結果分為初步評價結果、基本評價結果、定性評價結果和綜合評價結果四個層次。
(一)初步評價結果、基本評價結果、定性評價結果依據基本指標、修正指標和評議指標計算得分產生,以實際得分表示。
(二)綜合評價結果依據評價指標體系得分產生,以最終評價得分和評價類型加評價級別表示,並據此編制評價報告。評價類型用字母表示,包括優(A)、良(B)、中(C)、低(D)、差(E)五種。評價級別是指對每種類型再劃分級次,採用在字母后標註“+、-”號的方式表示。
1.類型判定
評價類型以指標體系的綜合評價得分為依據,按85、70、50、40四個分數線作為類型判定的資格界線。
優(A):綜合評價得分達到85分以上(含85分);
良(B):綜合評價得分達到70分-85分(含70分);
中(C):綜合評價得分達到50分-70分(含50分);“
低(D):綜合評價得分在40-50分(合40分);
差(E):綜合評價得分在40分以下。
2.級別標註
每種評價類型再劃分級別,分別是:
優:A++ A+ A
良:B+ B B-
中:C C-
低:D
差:E
當綜合評價得分屬於“優”、“良”類型時,以本類分數段最低限為基準,每高出5分(含5分,小數點四捨五入),提高一個級別;當綜合評價得分屬“中”類型,60分以下用“c-”表示,60分以上(含60分)用“C”表示,當綜合評價得分屬於“低”、“差”類型,不分級別,一律用“D”、“E”表示。
企業效績綜合評價結果以“PR”(Performance Rating,效績評價)加評定等級作為基本標誌符號,如“pR A一優”,“PR D一低”。
(三)分析係數
分析係數是指企業財務效益、資產營運、償債能力、發展能力四部分評價內容各自的基本評價分數與該部分權數的比率。將企業的分析係數與行業比較係數進行對比,能夠更加深入地分析本企業的發展水平和存在的差距,進一步反映企業的經營效績。行業比較係數的計算方法是:運用多戶評價方法,對某行業全部企業進行多戶評價,然後分別選出單部分內容基本評價得分最高的企業,將該企業該部分基本評價分數與該部分權數相除,所得比率即是某行業的比較係數。
(四)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是對企業效績評價的綜合評述,根據《評價文本格式》的要求編制。具體要求如下:
(1)報告內容應包括企業財務效益狀況、資產營運狀況、償債能力狀況、發展能力狀況等四個主要方面的文字描述,在描述中要用有關數據對照標準值,運用行業比較係數進行分析說明。
(2)對企業所得的評價結果需要有充分的說服力。
(3)語言應簡潔、規範,靈活套用圖表分析對比,字數在3000字左左右。
(4)評語表達應明確,儘量避免產生歧義。
(5)對於因特殊因素影響而未按分數線評定等級的企業,應在評語中予以說明。
(6)可針對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參考性建議。
七、通用範圍
本操作細則主要運用於各類正常生產經營的競爭性國有工商企業。交通運輸及施工、房地產等企業,可參照本細則實施。非競爭性國有工商企業及金融企業等的效績評價操作細則另行制定。
附表一:企業效績評價得分總表(略)
附表二:企業效績初步評價計分表(略)
附表三:企業效績基本評價計分表(略)
附表四:企業效績評議計分匯總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