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他的的工作職責是: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政策研究;參與起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提出立法規劃和計畫建議;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等工作;組織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指導本系統法制建設;承擔有關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的研究和協調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宣傳報導、報刊出版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涉及世界貿易組織的相關工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下設機構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司下設機構有:綜合處(行政複議辦公室)、法規處、政策研究處、新聞處(新聞辦公室)。各機構分工
綜合處(行政複議辦公室)
(1)承擔本司工作計畫、會議組織、公文運轉、文書檔案、政務信息、督查督辦、安全保密、資產管理等綜合工作;(2)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國家賠償、行政處罰聽證等工作;
(3)承擔執法檢查、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等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4)組織指導本系統法制建設和普法宣傳工作。
法規處
(1)擬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2)擬訂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畫;
(3)承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承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解釋工作。
政策研究處
(1)承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政策研究,協調並指導本系統相關的課題研究工作;(2)組織全局性、綜合性政策調研;
(3)綜合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重要政策研究成果;
(4)承擔體制改革研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相關工作;
(5)承擔有關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的研究和協調工作;
(6)承擔涉及世界貿易組織的相關工作。
新聞處(新聞辦公室)
(1)擬訂新聞宣傳規劃,提出新聞宣傳要點;(2)組織開展新聞發布、宣傳報導等工作;
(3)組織實施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4)承擔局報刊出版和音像資料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