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國家統計局溫州調查隊是國家統計局的派出機構,為正處級單位,受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直接管理,同時列入地方省部屬單位年度考核。國家統計局溫州調查隊既是政府統計調查機構,也是統計執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監督的職權,獨立向國家統計局和浙江調查總隊上報調查結果,並對上報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同時,承擔地方政府委託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一)完成國家統計局布置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二)接受地方政府交辦的有關調查任務;
(三)完成總隊交辦的地方調查任務;
(四)協助地方統計局完成重大國情國力普查任務;
(五)組織指導縣(市、區)調查業務工作;
(六)負責查處調查隊組織實施的統計調查中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
(七)協助總隊管理縣級國家調查隊;
(八)負責調查隊機關黨的建設、紀檢監察和幹部管理工作;
(九)完成國家統計局和總隊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國家統計局溫州調查隊內設8個職能處室(正科級):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管理本隊政務;承擔文秘、機要、政務信息、會務、保密、檔案、督辦、文印、信訪、安全、消防、對外聯繫、接待、後勤服務、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本隊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統計、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外事工作和人員錄用、考核、任免、調整、交流、工資等人事工作,以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本隊財務和財產。監督、檢查本隊機關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對同級黨組織及其成員和領導幹部實行監督;協助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糾風工作;受理紀檢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和控告、申訴。
(二)綜合與法規處
負責公布有關統計調查資料,開展統計分析研究,編輯發行調查資料;組織協調相關部門統計調查資料的共享與使用;評估審核重要統計數據;組織蒐集重大信息;組織開展統計科研工作;組織實施市、縣社會經濟情況統計調查。負責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與普及工作;依法查處調查隊及其調查對象的統計違法案件;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統計調查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負責基層基礎建設工作。
(三)農業調查處
組織實施農業生產調查,包括農作物播種面積遙感監測、主要畜禽監測等調查工作。
(四)住戶調查處
組織實施居民收支調查工作,包括城鄉住戶家庭基本情況、收入、支出、消費、投資等調查;組織實施農民工監測等調查工作。
(五)工業調查處
組織實施規模以下採礦業、製造業,以及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生產經營情況等調查。
(六)服務業(投資)調查處
組織實施規模以下服務業抽樣調查,限額以下批發零售貿易、住宿和餐飲業行業抽樣調查,以及規模以下固定資產投資和資質以外建築業調查。
(七)監測與專項調查處
組織實施採購經理指數調查及其他社會經濟監測調查;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局和總隊布置的有關專項調查,承擔地方政府和社會各界委託的專項調查。
(八)價格調查處
組織實施居民消費品和服務項目等價格調查,固定資產投資和住宅價格調查,工業、農業產品與服務產品生產者價格調查,以及原材料、能源、動力等中間產品的購買者價格調查。
此外,與溫州市統計局共建數據管理中心,安排專職幹部在數據管理中心工作,參與規劃和組織實施統計信息化建設,提供數據處理、傳輸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聯繫地址
通信地址:浙江省溫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號樓
郵政編碼:32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