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深化再製造試點工作的通知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委、經貿委、經信委),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2008年,我委啟動了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試點工作。目前,試點 工作進展順利,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全國範圍內受到了廣泛關注。2010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推進再製造產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我國未來一段時期再製造產業發展的指導思想、重點領域和主要任務。2011年,全國人大審議通過的“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把“再製造產業化”作為循環經濟的重點工程之一。為落實“十二五”規劃綱要精神及《意見》提出的各項工作要求和任務,我委決定深化再製造試點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確保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試點取得實效
    (一)加快落實建設任務。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08]523號)要求,再製造試點期為2-3年,今年5月份試點到期。各試點單位要按照批覆的實施方案,積極落實各項條件,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確保如期達產達效。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項目應儘快建成驗收,切實發揮中央資金的帶動效益。
(二)組織評估驗收。已完成實施方案各項目標的試點單位,應當於9月20日前,向省級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經審核後向我委申請。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估驗收(評估驗收工作程式見附屬檔案一)。對尚未實現方案目標的試點單位,可適當延長試點期,但最遲應於2011年年底前申請驗收,對無特殊原因且逾期未申請的試點單位,將取消試點資格。
(三)加強跟蹤指導。國家將公布通過評估驗收的單位名單,將合格的產品納入《再製造產品目錄》,宣傳介紹試點成果和工作經驗,採取製作模式案例、召開現場會等方式進行宣傳推廣。各地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通過評估驗收單位的跟蹤,對有關情況及時報我委(環資司)。
二、適當擴大再製造試點範圍
    為進一步探索適合國情的再製造發展道路,我委決定擴大再製造試點範圍,包括再製造產品種類和範圍,繼續組織開展再製造試點。試點工作將在全國選擇部分有代表性、具備再製造基礎的企業,繼續探索再製造產業發展的政策、管理制度和監管體系,為建立再製造相關技術標準、市場準入條件、流通監管體系等提供經驗。
(一)擴展試點內容和範圍。一是適當擴大汽車零部件再製造產品範圍。繼續開展發動機、變速器等產品再製造,增加傳動軸、機油泵、水泵、助力泵等部件開展再製造;
二是開展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再製造試點;
三是鼓勵再製造技術公司為冶金、礦山、化工等行業提供整體解決方案和相關服務,開展專業化再製造服務試點;
四是探索完善可再製造舊件回收和再製造產品銷售渠道,開展相關網路建設試點;
五是加強再製造相關專業化國產裝備生產和產業化套用。
(二)抓緊組織申報。滿足申報條件(見附屬檔案二)的單位,按屬地關係向所在地省級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編寫試點申請報告。申請報告包括試點單位的基本情況(現有生產規模、產品保有量)和再製造工作基礎(產品授權、舊件來源、再製造產品銷售渠道),再製造發展目標(原則上為3年)等。同時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登記證書(申請開展發動機、變速箱再製造的單位應提供再製造授權委託書)。中外合資、外商獨資企業或企業以集團形式申報的,向具體項目所在地省級部門申報。
各省級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要在徵求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對申報單位的條件和材料進行認真審核,於11月15日前將申請報告和推薦材料報我委(環資司),每個省推薦總數不超過3家。
(三)評審確定名單。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被推薦單位報送的申請報告進行審查,確定納入再製造試點單位的初選名單,並指導試點單位編制實施方案。對實施方案獲得專家評審通過的單位,我委將正式復函確認為再製造試點單位。
三、加大支持力度
    (一)落實支持政策。我委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對試點單位的重點工程、技術研發、舊件逆向回收體系和資源循環利用項目建設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積極落實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投融資政策措施,按照我委等部門印發的《關於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投融資政策措施意見的通知》(發改環資[2010]801號)要求,對納入國家試點單位的再製造企業,給予包括信用貸款在內的多元化信貸支持。優先將成熟的再製造技術、工藝、設備和產品納入國家鼓勵的相關名錄。
(二)完善優惠政策。我委、財政部已會同有關部門組成《再製造產品目錄》編制小組,將根據試點情況,把符合新品標準、規模化生產的再製造產品納入目錄,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鼓勵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優先採用再製造產品。
(三)鼓勵技術研發。鼓勵科研院所和企業開展聯合攻關和產業化示範。支持生產企業、研究設計單位開展有利於再製造的環境友好設計。加強再製造產品設計技術和產品剩餘壽命評估、經濟環保的拆解和清洗、無損檢測等技術的研發,做好國外先進技術與國內成熟適用技術的銜接,儘快形成再製造關鍵技術設備研發生產體系。
(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成熟適用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再製造技術,如自動化納米顆粒複合電刷鍍技術、等離子熔覆技術等。國家擬研究設立的再製造領域的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將對通過驗收評估的企業和再製造試點單位給予技術支持。
(五)完善服務體系。推動在部分維修網點(含汽車“4S”店)設立再製造產品專櫃,建立再製造產品連鎖示範店和售後服務點。加快建立再製造產品信息檢索系統。
(六)加大宣傳推廣。國家將通過舉辦再製造技術、產品、工藝設備展覽會,設立再製造產品體驗館和再製造產業發展論壇等多種形式,普及再製造知識,引導用戶和消費者使用再製造產品。
四、切實加強監督管理
    以報廢汽車零部件為原料的再製造,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再製造產品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在顯著位置標識為再製造產品,對不張貼標識的產品將依法處罰。對我委新確定和通過試點驗收的汽車零部件企業,可標識我委、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的標誌。我委將會同國家工商總局不定期組織抽查,對達不到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再製造試點資格。
各級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再製造試點單位的監督管理,確保試點單位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法規和標準。
附屬檔案:一、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試點評估驗收工作程式
二、再製造試點單位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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