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ICC(國家地理空間信息協調委員會)
國家地理空間信息協調委員會的成立背景與歷史沿革
為了加速推進我國國家空間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地理空間信息的共享和套用,發展我國地理空間信息產業,經國務院批准,1995年11月,原國家計委、國家科委和國家測繪局在北京組織召開了"地理信息系統發展戰略國際研討會",對國際地理空間信息技術、套用及相關產業的發展趨勢,我國地理空間信息技術、資源的開發利用狀況以及今後一段時間的發展戰略問題進行了深入研討。在此基礎上,1997年6月,原國家計委、科技部、國家測繪局和中國科學院聯合向國務院報送了"關於加強我國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和巨觀管理的請示"(計國地[1997]1012號),建議建立我國高層次協調機構,健全職能,加強國家對GIS產業發展的統籌規劃和巨觀管理,大力扶持我國地理空間信息產業,促進我國GIS實用化,並通過加強協調,促進各種專題資料庫的建設和數據共享。1997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同意由國家計委牽頭,成立部際協調機構-國家地理信息協調委員會。2000年4月,經國務院批准,將原"國家地理信息協調委員會"更名為"國家地理空間信息協調委員會",明確了該委員會的組織形式、任務和職能。組成單位包括:國家計委、科技部、國防科工委、財政部、信息產業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農業部、中國科學院、國家測繪局和解放軍總裝備部等11個部門和單位。
為進一步充實國家地理空間信息協調委員會的力量,經請示國務院同意(發改地區[2003]996號),2003年增加民政部、交通部、水利部、質檢總局、環保總局、林業局、地震局、氣象局、航天科技集團、解放軍總參謀部等10個部門和單位為成員單位。至此,國家地理空間信息協調委員會成員單位擴大至21個。協調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區經濟司。
國家地理空間信息協調委員會的主要任務
國家地理空間信息協調委員會的主要任務
1、研究提出我國空間信息基礎設施和地理信息系統的發展戰略
2、統籌規劃和協調我國地理信息系統技術、產業和套用系統的發展
3、促進空間信息基礎設施和地理信息系統及相關產業高起點、高效率建設
國家地理空間信息協調委員會的主要職能
國家地理空間信息協調委員會的主要職能
1、組織研究制定我國地理空間信息基礎設施和地理信息系統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及相關的標準、規範、政策、法規。
2、協調國家空間信息基礎設施和地理信息系統發展中跨部門、跨地區的信息權益,提出避免盲目發展和重複建設的意見。
3、組織研究、論證空間信息基礎設施和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和發展的優先領域、重點項目,促其納入國家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畫。
4、統籌協調有關空間信息基礎設施和地理信息的國際合作與安全問題。
5、研究、協調有關空間信息基礎設施和地理信息系統發展中的其他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