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千人計畫”創業人才項目

國家“千人計畫”子項之一。

申報人一般應當在海外取得學位,年齡不超過55歲;擁有國際領先技術成果,或者能夠填補國內空白,產業化開發潛力大;應有海外創業經驗或者曾任國際知名企業中高層管理職位,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在國內時間不超過6年,其創辦的企業應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產品具有核心技術且處於中試或者產業化階段;是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或者最大自然人股東。一家企業只能申報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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